“企业法务征文奖”截稿时间延长
发布日期:2010-09-09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佚名

关于延长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截稿时间的通知

各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

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自征稿工作开展以来,得到全国各大高校研究生院及法学院的大力支持、研究生的热情参与。由于第二届"企业法务征文奖"截稿时间与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相冲突,应各高校研究生要求,经"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专门会议研究,将"企业法务征文"的截稿时间延长至930日。"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欢迎各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在征文截稿前继续踊跃投稿。现将征文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 10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20名,奖金各2000元。

二、征文参评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征文题目

与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中国经济发展相关的企业法律问题

说明:"企业法律问题"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既包括企业立法问题,也包括企业法务问题;既包括中国企业法律问题,也包括涉外企业法律问题;既包括企业法中的法律问题,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的法律问题;既包括企业法务运行,也包括对企业的法律服务等。

四、征文要求

1.根据征文题目要求撰写的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征文可以直接使用规定的题目,也可以根据征文的主题自定题目。

3.征文字数为8000-10000字。

4.严格遵守学术论文规范和学术道德。

5.注释使用页下脚注。

6.由一人独立署名。

五、报送材料

提供下列资料的打印件以及电子版:

1.参评论文封面一式5份(A4纸),标明论文的题目、姓名、学校、专业、年级、学号、联系方式(邮编、住所、电话、手机)。

2.参评论文一式5(A4),征文论文包括:学号、论文题目、摘要、正文。

3.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六、截止时间、报送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109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挂号寄至:邮编: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收。

3.直接报送的,在201096日至930日(节假日除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办公楼三楼培养办303房间。

4.报送纸质论文时,应先发送论文电子版至征文指定邮箱。

征文专用邮箱 pyb_cupl@126.com gspyb_cupl@163.com

七、其他事项

1.征文颁奖仪式预定20101110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

2.颁奖仪式将邀请获奖者参加,交通费用限于组委会认可的交通方式由会务负担。

3.征文参评的作品均不予返还。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征文组委会。

5.获奖论文的出版,由征文委员会另行决定。

6.征文资料记载的个人信息只供征文审查和联系时使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昊老师

电话:0105890806701058908066

传真:01058908067

专用邮箱 pyb_cupl@126.com gspyb_cupl@163.com

:1.征文申请表.doc

2.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奖励办法.doc

3.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简介.doc

4.金杜律师事务所简介

第二届"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

20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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