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颁奖典礼召开
发布日期:2010-10-31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佚名

10月30日上午,第四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颁奖典礼暨中国行政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学术研讨会开幕式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模拟法庭一号厅隆重举行。此次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颁奖典礼是首次在京以外的学校召开。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教授,重庆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华强,校党委书记张国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78级校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新民教授,我校行政法学院院长汪太贤教授,我校王连昌教授,中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江律师等出席了颁奖典礼,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界人士及获奖学生参加了颁奖典礼。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首先致欢迎辞,他向出席会议的各位学者及法律界人士表示热烈欢迎,感谢老一辈行政法学者对青年学子的关怀,赞誉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为行政法学界的“诺贝尔奖”,对获奖同学表示衷心的祝贺。张国林书记在讲话中介绍了我校60年所取得辉煌成就,特别是在行政法学科建设上所做的系列努力,为全国培养了大批高级法律专门人才。同时,他指出,目前,我校正处于第三次创业的关键时期,我校将继续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弘扬西政精神,立足重庆,面向全国,走向世界。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李华强副主任在致辞中给予应松年基金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希望基金会以后给予重庆青年学子更多的鼓励与关怀,并向获奖学生表示衷心的祝贺。在简单回顾重庆市行政法制建设的路程后,李华强副主任表示将继续推动理论研究与实务相结合,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行政法制建设,建立现代政府管理体制等。同时,他十分感激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团队一直以来为重庆法治建设所提供的智力和理论支持。
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执行主任刘莘教授介绍了奖学金基本情况并宣布获奖名单,来自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5名博士、15名硕士获得了本次奖学金。
应松年教授为获奖同学逐一颁奖并致辞,他对获奖同学及其导师表示祝贺,勉励青年学者要坚持原则,以服务老百姓为做学问的目的。同时,他特别感谢了西南政法大学领导及师生,颁奖典礼的精心筹备与成功举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南政法大学王连昌教授回顾并展望了我国行政法学发展的三个三十年,并以自己的经历生动风趣地与大家分享了从事行政法研究的心得,鼓励青年学者从事学术研究要有胆量。
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的李江律师真诚与坦率的讲话感染了在场的五百余名学子,掌声阵阵。他指出作为青年学子应该传承老一辈行政法学家的“勇气、责任、信仰”,坚持原则,怀揣风骨地从事法律研究或实践。
会上,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新民教授代表在渝兄弟院校致辞,祝贺获奖同学并代表重庆高校感谢应松年行政法奖学金对青年学子的关怀。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黎学基作为获奖硕士生代表发表获奖感言,感谢学校及老师的培养。

第四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获奖名单

  博士研究生(5名):
  韩思阳  上海交通大学
  高知鸣  浙江大学
  夏 雨  浙江大学
  张效羽  浙江大学
  钱 卿  东南大学

  硕士研究生(15名):
  赵玉磊  天津师范大学
  金成波  中国政法大学
  黎学基  西南政法大学
  方颉琳  西南政法大学
  朱建新  中国政法大学
  徐 星  西北政法大学
  崔 辉  东南大学
  周 印  华东师范大学
  李明超  苏州大学
  杨彦华  东南大学
  姚 戈  中国政法大学
  滑 璇  中国政法大学
  赵 敏  西北政法大学
  王扬子  西北政法大学
  赵晓毅  郑州大学

背景资料:

“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于2005年12月10日在京正式成立。该奖学金旨在奖励全国范围内所有的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以推动学术发展,促进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每两年评选一次。在全国范围内,优秀博士生每届评选5名,优秀硕士生每届评选15名。其中,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为5000元人民币,优秀硕士生奖学金为3000元人民币。由于本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得到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的李江律师慷慨赞助,奖学金额提高至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为10000元人民币,优秀硕士生奖学金为5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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