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访问学者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0-10-1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是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正司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或组织研究中央领导或中央领导部门交办的课题任务,对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跨部门、宽领域、综合性的研究,采编法学法治信息动态,为中央政法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并报学会领导批准,拟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访问学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有法学博士学位,或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从事与专业相关的科研工作或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欢迎具有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新闻学、统计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或政法干部申请

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科研成果显著者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

二、科研任务

围绕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的职能范围和工作内容展开,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纲要研究;

2.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研究;

3.“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研究;

4.司法制度改革研究;

5.“一国两制”问题研究。

三、访学期限

一般为3个月。

四、相关待遇

1.安排访学期间住宿,提供工作午餐;

2.完成课题任务优秀者,可提供适当的报酬。

五、考核鉴定

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将组成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访问学者进行考核鉴定。

1.访学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法学会访问学者证书》;

2.有突出贡献的,将予以适度奖励,并发感谢函至访问学者所在单位;

3.访学期间有与科研任务相关的优秀成果,可推荐至《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

六、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经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申请人应填写《中国法学会访问学者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位证书、任职证书、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3)发表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项目目录,并附可以反映本人相关领域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两篇

4)两位具有正高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七、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01030日之前联系报名,并将个人简历以“访问学者申请人简历为题发送至flxxb@163.com。通过审核后,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将通知申请人寄送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办公室 周杨

电话/传真:(0106612222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编:100034

附件:关于招收访问学者的公告 [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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