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隆重举行法学学科建设三十周年庆典
庆典活动
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吴德星在庆典活动上致辞,代表学校对庆典活动的顺利举行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在致辞中,吴德星校长认为,中国海洋大学作为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应以国家战略性大学定位,在学科建设上,始终坚持“强化发展特色,协调发展综合,以特色带动综合,以综合强化特色”的发展思路。科学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努力为国家的海洋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1980年,中国海洋大学应国家所需成立了海洋法研究所,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研究。三十年来,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学科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为重点,以环境法基本理论和海洋环境保护为特色,逐渐发展成为国家特色专业学科,拥有了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获得了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学科建设过程中,与学校“特色立校”的定位相呼应,与学校的特色优势学科相衔接,不仅为自身发展赢得了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支撑条件,也为学校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如今,法政学院已成为校“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重要支撑单位之一,深入参与了与国际高校的国际合作,法学学科的海洋特色日益明显,研究成果日益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和肯定。最后,吴德星校长寄希望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愿法政学院进一步凝练方向,汇聚力量,科学发展,取得更大的进步。
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王殿昌在庆典活动上致辞,对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学科的成长表示祝贺。愿中国海洋大学师生们能进一步关注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更表达了与中国海洋大学合作长久促进法学学科发展的愿望。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立敬代表来宾致辞,向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全体师生表示了崇高的敬意和热烈的祝贺。崔立敬副院长肯定了中国海洋大学从海洋法学研究所到法学院再到法政学院的法学学科发展历程。法政学院已成为教育、科研力量雄厚的培养法学人才的重要基地,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制度支持。多年来,法政学院与青岛市中院有经常性、多渠道的联系,法政学院的教授参加了重大案件的讨论,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崔立新副院长祝愿法政学院能经常开展生产、实践研究,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此外,社会各界也向此次庆典发来贺信、贺电。发来贺信贺电的单位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山东省法学会、山东大学、中共青岛市委政法委员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室、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会、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法学会、青岛市律师协会、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汶上县同乡会等。一些兄弟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发来贺信。校内相关部门也以各种形式向本次庆典致以祝贺。
专题报告会
庆典仪式结束后,以海洋为关键词进行了专题报告会。首先,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王殿昌司长做了《从国际海洋竞争态势看我国海洋立法挑战》的精彩报告。报告首先确定了我国正处于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时代。海洋是支撑我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进大出经济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载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的发展、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海洋工作做出过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面对严峻的国际海洋形势,振兴中华民族海洋大业,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和加强海洋法制建设,成为新时期新阶段的新命题。报告分三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通过介绍国际海洋竞争的激烈,分析了我国海洋发展的严峻形势;第二部分通过对沿海国家海洋立法情况的比较,认识到了我国海洋立法上的差距;第三部分认为,为了应对国际海洋竞争,应加快我国海洋立法步伐。第一部分中,介绍了新一轮兴起的“蓝色圈地运动”,认为当前我国海域被瓜分、岛屿被占领、资源被掠夺、开发被干扰等问题十分突出。在第二部分王司长认为,进入新世纪以来,沿海国家纷纷制定或调整海洋战略,以期在维护各自海洋利益的争夺中占据先机,同时以国内立法方式,对其国家海洋战略进行对内包装和对外宣示,强化海洋管理和利益争夺。美国以控制全球海洋为目标,全面实施“海洋安全战略”和“海洋科技战略”。日本推行“海洋立国”战略,以实现由“岛国”向“海洋大国”的战略转变。 俄罗斯海洋战略从争夺出海口转变为以海洋富国。加拿大努力确保在海洋管理上的世界领先地位。英国坚持海洋科学优先战略。澳大利亚保持在国际海洋事务上的世界领先地位。印度推行区域性海洋强国战略。越南推行海上扩张战略。韩国力争成为海洋强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等国采取联合夺利的海洋战略。我国的海洋法体系则存在结构不完整、配套法规不全、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明确、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过多及执法主体不明的缺点。我国应制定并实施国家海洋战略、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第三部分以我国海洋发展战略、战略方针、战略原则、战略取向入手,提出了四点对策建议。分别是:海洋入宪、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推进《海岸带管理法》立法、推进《渤海保护法》立法。
之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
海大·新成环境法学论坛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鹏做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规制的核心矛盾与制度回应》的报告。报告指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已经列入国家发展的重要议程。资源型城市发展中的政策工具带来大量的沉淀成本,一方面将资源型城市印象了资源陷阱的深渊,另一方面给资源型城市的现代转型设置了政策性障碍。在这种背景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具有现实意义。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经济、生态环境、民生等方面的矛盾决定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律支持体系必须建立包括资源开发补偿制度、产业衰退援助救济制度、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制度、发展规划制度、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激励制度在内的长效机制。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漆多俊对
厦门大学教授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博士生导
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响对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郑志华做了《卡尔.施米特海权观的睿见与偏颇》的报告。报告认为,随着人类海上活动的日益频繁、密度日益增加,资源遭受掠夺性的开采,海洋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公海自由的原则也日益受到了挑战和限制。如何保护海洋、监管海上活动,这是国家管辖之外的海域面临的最大的挑战。如何使得海洋避免“公共地悲剧”,这大概是施米特没能预料到的。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郭武做了《社会科学视域下的气候问题解读》的报告。报告认为,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中均引起学者的普遍关注。但是,因研究领域的分野,社会科学视域中的气候问题在研究视角、研究结论和导向意义上均呈现出明显迥异于自然科学研究的面孔。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博士生导
会后,为了感谢报告人对本次论坛的大力支持和纪念本次论坛的成功举行,法政学院和山东省新成环境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向六位报告人颁发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