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高级法官论坛”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0-12-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1214,由国家法官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首届中国高级法官论坛”在国家法官学院隆重举行。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能动司法与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高憬宏同志致开幕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韩大元教授及论坛承办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同志分别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作了重要讲话。张军指出,能动司法理念的提出,顺应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人民法院工作规律和实际。能动司法是对执法办案的指针性要求,能动司法可以概括为被动受案、积极司法。能动司法强调人民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增强大局意识,依法主动多做调查调解工作,多做案内外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审判管理上对案结事了的绩效考核办法、案件质量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上加强研究,合理拓展能动司法的运行空间。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我们即将实施的“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在不违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依法多做主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做到为国解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他希望广大法官,特别是高级法官珍惜难得的研讨学习环境,在思想上、行动中更加自觉地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切实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动司法,创新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为新一年审判工作司法理论建设再创佳绩,做出新的贡献。

论坛分四个单元进行了研讨: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能动司法与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作了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肖建国副教授及国家法官学院的王立教授进行了点评。

第二个单元的主题为“民事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创新”。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石少侠、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陈葵、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作了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及国家法官学院毕玉谦教授、侍东波副教授进行了点评。

第三个单元为“刑事和解机制创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调研处处长刘树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褚红军作了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学军、副教授刘计划及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孙本鹏进行了点评。

第四个单元为“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创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孟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审判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程琥作了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院胡锦光教授及国家法官学院王雅琴教授、谭红副教授进行了点评。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王伟国 刘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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