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事案件调解率已达到6成以上
发布日期:2010-12-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中新社青岛12月11日电 (记者 张希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11日在青岛举行的“第四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指出,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案件一半以上是以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或者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在全国法院已达到66%以上。

  由中国法学会主办,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合承办的第四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暨“青岛法院杯”三项重点工作征文颁奖仪式今天在山东青岛举行。来自全国各级政法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和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获奖代表300余人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张军说,人民法院审理好每一起案件都是在化解社会矛盾。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促进各方实现和解,以得到社会和公众的广泛认同,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人民法院处理多年来积存的涉诉信访案件,在再审程序中相当部分也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调解最终实现了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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