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研讨会在榕举行
发布日期:2011-01-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以“审判权运行和行政法适用问题研究”为主题的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研讨会1月20日在福州开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致辞。

  万鄂湘指出,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对督促法官正确适用法律、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要继续强化观念,深化对学术研究重要性的认识,运用时代眼光来观察、发现、分析研究和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增强积累意识、问题意识、世界意识、综合意识、前沿意识和批判意识,提升学术研讨能力。

  万鄂湘要求,要继续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研究和回答审判工作和人民法院改革中带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预测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要坚持寓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理论方向于学术研讨之中,宣扬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定位,突出科学性、学术性和现实性,切实担负起传播应用法学理论、传承优秀法律文化、增强法院文化的重要历史使命。要立足于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开门办会。要坚持质量第一,树立品牌,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要坚持走在先进的学术思想前沿,不断解放思想,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升应用法学研究的影响力,为繁荣发展应用法学,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徐谦首先代表福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加强人民法院系统学术研究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能动司法、推进改革创新,提升队伍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省各级法院要以这次学术研讨会的召开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研讨会精神,虚心向兄弟法院学习,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议还表彰了2010年度学术讨论会论文获奖者、组织工作先进奖和组织工作特别奖获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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