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要闻】胡建淼校长调离浙江工商大学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浙江工商大学  作者:佚名

因工作调动,胡建淼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
12月28日,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鲁一行来校宣布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级调研员应方彩,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副处长黄亮,校领导蒋承勇、胡建淼、孙启明、王兴杰、张仁寿、李金昌、任志国,党委委员黄建新等出席。
李鲁充分肯定浙江工商大学近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他指出,浙江工商大学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综合办学实力稳步提升。学校取得的发展成就是校领导班子和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长期奋斗的结果,同时,也与胡建淼校长的努力分不开的。胡建淼校长勇于创新、致力改革,是浙江工商大学改革与发展的见证者和推进者。李鲁代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对胡建淼校长的努力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他继续关心和支持浙江工商大学的发展。同时,也希望校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第十九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胡建淼校长感谢上级组织对自己工作的肯定。他回顾了3年多来学校加强学科建设,推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依法治校,提升管理水平等工作,感谢胡祖光、蒋承勇等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离任后将继续关注、支持浙江工商大学的发展。
校党委书记蒋承勇充分肯定了胡建淼校长团结班子成员,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事业,为学校转型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代表学校对胡建淼校长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并希望胡建淼校长赴京任职后继续关心、支持、帮助学校发展。
12月31日,学校召开干部大会,欢送胡建淼校长。

(据悉,胡建淼教授已赴国家行政学院任职)

胡建淼教授简介

胡建淼,汉族,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行政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起,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92年起,任杭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兼法律系主任、教授;1995年起,任杭州大学副校长;1996年起,兼杭州大学法学院院长;1998年,同时任杭州大学党委常委;1998年9月-2007年10月,任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01年起,担任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2007年10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2010年12月28日。 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
自1990年以来,胡建淼教授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自1987年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等著作(含合著)74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81篇。现兼任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第五届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泽大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浙江省人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政协第八、九届委员、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胡建淼教授1991年被授予“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授予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同年,被国家教委、人事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997年被列入浙江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和“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人选;2007年被评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09年,当选第六届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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