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完善刑事辩护立法,提高刑事辩护能力”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02-11 来源:中国诉讼法律网  作者:佚名

2010年1月8日至9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与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完善刑事辩护立法,提高刑事辩护能力”研讨会在北京二十一饭店举行。会议围绕“《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化”,“法律职业人的培训与比较”及“刑事辩护培训的内容、对象及方法”四个议题展开研讨。
本次会议参会人数多,规格高,影响广,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张军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陈国庆主任、公安部法制局刘国祥副局长、司法部律公司杜春司长、全国律协于宁会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在有关研讨专题发了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院长、国家法官学院彭永和处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孙国祥教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冀祥德研究员、海淀区人民法院石金平副院长,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律师、副主任李贵方律师、侯凤梅律师等来自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学者、专家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来自全国各地的160多名刑辩律师及 “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示范”项目的20多名青年律师也参加了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院长卞建林教授、副院长杨宇冠教授、顾永忠教授参加了会议并就有关专题做了发言。陈光中先生就《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问题发言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不仅应当吸收《律师法》已经确定下来的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宝贵成果,而且在此基础上还应当有所进步。顾永忠教授就其自2009年以来主持开展的 “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示范”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大会作了专题报告,与会代表对于这一项目的开展和取得的成果给予积极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加强刑事辩护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技能与技巧的培训广泛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政府主管部门、律师行业自身以及社会各个方面,应当重视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培训,加大培训的力度,力求常态化、规模化,从而提高刑事辩护的能力和质量,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撰稿人: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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