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学术研讨会在北大召开
发布日期:2011-03-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11327日,由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协办的“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陈守仁国际研究中心举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誉顾问罗豪才教授、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博士、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董保城教授、日本福冈大学法学部武居一正教授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央民族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高校或政府实务部门的60多名法学界、教育学界代表莅临了本次盛会。会议由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会长劳凯声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副院长沈岿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常务副部长萧群老师、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博士在开幕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为期一天的会议中,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现代大学制度与大学治理、大学章程的性质与特征、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程序与内容、中国大学章程制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等四大议题展开了充分、有效讨论。会议就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的紧密关系达成了共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大学治理不仅关涉师生切身利益,且维系大学发展命脉;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必须以现代大学章程的制定为切入点、着力点,以章程维护现代大学尊严、以章程承载现代大学精神、以章程引导现代大学治理。其中,部分代表认为,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要求北京大学等26所部属高校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这是推动大学章程制定、研究的重要契机。部分代表还就如何提高学术人员在大学治理中的地位、如何保障大学办学自主权、如何发挥大学章程在现代大学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等问题提出了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数年来实践领域频繁涌现的高教管理案件,暴露了当下中国大学治理的若干瑕疵与缺陷,传达了大学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呼声。本次会议的召开即回应了这种社会需求,其之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可谓意义深远。

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是一所专门致力于教育法学研究、教育法律人才培养并以此推动教育政策与立法制定的非营利学术机构。经北京大学批准,该中心成立于200912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为中心主任与首席专家(湛中乐教授自2007年以来,担任中国教育学会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副会长,自2008年以来担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不足一年半的时间内,中心先后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大学章程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一般课题“高校行政和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研究”、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办学自主权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问题研究”等,已出版《公立高等学校法律问题研究》、《大学章程精选》等著作2部,在国内法学、教育学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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