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1年学术年会预定于10月22-23日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经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决定,现发布2011年年会主题,并说明相关情况如下:
一、年会主题
大会主题:中国社会变迁与宪法
具体研究题目:
1.社会转型与宪法
2.中央地方关系法治化
3.宪法与国家权力的结构与运作
4.财政立宪主义与社会保障
5.宪法与刑法关系
二、年会主题的形成过程
2010年12月初,宪法学会秘书处通过中国宪政网和电子邮件向宪法学会理事及其他宪法研究者公开征集关于年会主题的意见。在征集到的意见基础上,2010年12月26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召开常务理事会,就年会主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相对集中的建议。会后,宪法学会秘书处就此相对集中的建议再次征集意见。2011年2月25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最终确定了以上年会主题和具体研讨题目。
三、年会论文的写作与提交
请参加2011年年会的同志参考以上主题撰写年会论文,并按照《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见附件)提交论文。
四、年会通知
在确定年会的具体安排后,宪法学会秘书处将通过中国宪政网(http://www.calaw.cn)发布年会通知,并寄送给全体理事。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1年2月26日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程序制定相关规则如下:
1.论文提交
1.1与会者一般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年会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年会并已编入年会论文集;
1.3论文提交者应按照年会秘书处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论文,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前30日提交,以保证年会秘书处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工作;
1.5论文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不能被编入年会论文集。在超过论文提交时间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至少200份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会议秘书处,秘书处将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在论文提交截至后,会议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并初步确定会议各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人选。未按时向会议提交论文的,不得被确定为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但可以参与会议自由讨论;
2.2在与初步确定的主题发言人沟通后,由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学术委员会确定主题发言人最终人选;
2.3在确定主题发言人后,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个研讨单元确定2-3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工作应在论文提交日期截至后15日内完成;
2.5评议人应认真阅读被评议论文并形成评议意见,如果撰写了书面评议意见,可以在会议开始5日前提交大会秘书处;
2.6如因特殊情况,已经确定的会议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无法出席会议,应在会议开始5日前通知会议秘书处;
2.7在会议报到时,秘书处应告知每位发言人和评议人所在的研讨单元、会议地点以及发言时间。发言人和评议人应准时参与所在单元的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