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芮沐先生逝世的讣告 |
芮沐教授生于1908年7月14日,祖籍浙江吴兴。他1932年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获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回国工作。1939—1941年任重庆国立中央大学法律系教授,1941—1945年任西南联大法律系教授,后赴美国讲学。1947年归国参加革命工作,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他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创始人、民法大师,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他还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常务干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全国第一批法学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部条法司顾问、中国法学会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欧中法律协会中国法常设委员会名誉主席等职务,为我国的法学发展和法制建设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
芮沐教授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1年3月24日10:30在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
谨此沉痛讣告。
北京大学芮沐教授治丧办公室
2011年3月20日
2011年3月21日至23日在法学院陈明楼106室设立悼念灵堂。
请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的同志于3月24日9:40在法学院陈明楼前乘车。
2011年3月24日14:00—16:00在法学院四合院会议室举行追思会。
欲致唁电、唁函或欲送花篮的单位或个人,请与芮沐教授治丧办公室联系:
电话:(010)62756966,62751694,62751691
传真:(010)62756542
EMAIL:daonianruimu@163.com
WEBSITE: http://ieli.pku.edu.cn/zd/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