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320,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同志的主持下,在京举行了常务理事会议,共有26位副会长、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会议选举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担任研究会临时负责人,并研究了2011年年会有关事宜。今年年会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具体时间在78月之间。由于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工作已经启动,为了更好地配合此一重大立法活动,汇聚民事诉讼法学界的智慧,现将会议主题和会议论文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专题

本次年会主题为“民事诉讼法修改重要问题研究”,设以下专题:1、审判程序的修改和完善(重点为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审前程序等)2、非讼程序的修改和完善;3、证据制度的修改和完善4、其他(公益诉讼的建构、检察监督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恶意诉讼研究)。

二、论文要求

论文在会议主题范围内可自行选题。撰写规范参照《中国法学》,不超过8000字,于2011531发至:minsufa010@126.com(邮件主题:作者姓名+年会论文)

三、论文安排

16月份集中后分别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

2.大会发言人、评论人的安排首先考虑提交论文者。

3.会前正式出版。

四、联系人

赵爱华老师(中国法学杂志社),0106613751613001163021

正式通知另行寄送。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20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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