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法学院举行全国医事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05-16 来源:复旦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1年5月7日,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全国医事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于复旦大学召开。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陈立民教授致开幕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先生、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金鑫先生、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陈泽沅先生、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先生亦分别予以致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金融学院、东南大学、泸州医学院法学系、山东省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医学与法学》编辑部的专家30余人与会。

复旦法学院举行全国医事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

会议第一单元的议题为医事法的现状与未来。刘士国教授从总体上勾画出了医事法的框架,指出了医事法的含义、特点及研究现状。刘教授认为,在医疗体制改革、医疗科技的发展、老龄社会问题的大背景下,尚不完善的医事法应该进行发展完善,并且也有很好的发展机遇。张新宝教授的发言则对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的法条内容进行了较全面的解析。夏芸教授对诊疗过错及医疗水平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认为应该参考日本的科学成果,在医疗规范说两要件的基础之上对过错的情形加以认定。艾尔肯教授则为侵权责任法的完善提出了包括举证责任的缓和、主客观档案保管义务的规定在内的十条建议。
会议第二单元的议题为医疗侵权责任。蒋云蔚教授从应得原则的角度对患者隐私与雇主自由之间的矛盾作了理论性的探讨,认为当患者的隐私与工作的绩效不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保护其隐私权。刘长秋副研究员则从软法的角度探讨了卫生行业标准,认为今后应该注重此类软法的建设。陈玉玲副教授探讨了医疗损害社会化分担的法理基础,也从实务角度提出了建设构想。
会议第三单元的议题为医疗科技与医事法。满洪杰老师探讨了跨国人体试验的受试者保护问题,认为应该建立起双重伦理审查机制、与国外发起人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以及国际合作监督机制以更好地保护发展中国家受试者的利益。邾立军老师的发言批驳了将“脱离人体的器官”当做物来保护的二元论,认为从尊重人的生命及尊严的角度出发,应该将其置于人格权法的框架下进行研究。杜换涛博士则探讨了遗体器官捐献中的意思表示问题,也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其他与会学者也从多个角度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会议的评议部分精彩纷呈,自由讨论环节气氛友好而热烈。医事法的前沿问题经由本次会议得到了较广泛、系统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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