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于20117811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届年会主题为“民事诉讼法修改重要问题研究”,设以下专题:1、审判程序的修改和完善(重点为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审前程序等);2、非讼程序的修改和完善;3、证据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另外,公益诉讼的建构、检察监督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恶意诉讼研究等也是本届年会关注的专题。

二、论文要求

论文在会议主题范围内可自行选题。撰写规范参照《中国法学》,不超过8000字,在2011531日前发至邮箱:minsufa010@126.com(邮件主题:作者姓名+年会论文)。6月份集中后分别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会前正式出版。大会发言人、评论人的安排将优先考虑提交论文者。受会议规模所限,理事以外的会议代表将首先从论文提交者中择优邀请。

三、日程安排

78报到,910日开会,11日上午12点之前离会。继续留住的代表食宿自理。观光考察自行安排,会务组负责推介旅行社。返程机票会务组可负责联系售票服务,火车(包括赴西藏)、汽车票务自理。

四、报到和会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宁宾馆(西宁市七一路348号)。

报到地点:西宁宾馆4号楼总台。电话:0971846333313709746856 宋女士。

五、交通

乘坐飞机:西宁曹家堡机场。

乘坐火车:西宁西站。

乘坐汽车:各长途汽车站。

接送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六、费用

参加会议人员的交通费自理;正式代表交纳会务费600,非正式代表交纳会务费1100元。

七、联系人

1. 中国法学会民诉法研究会

赵爱华老师,0106613751613001163021

2.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波老师:0971—616307113519755625,传真0971--6163082

fff_3071@163.com

杨桂霞老师:0971—616307113519711298

请于2011615日前电话、短信或者邮件告知,并将回执寄送:100034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杂志社赵爱华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20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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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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