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痛悼念马克昌教授
发布日期:2011-06-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讣 告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会活动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湖北省首届“荆楚名家”、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昌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6月22日19时16分在武汉逝世,享年85岁。
马克昌教授遗体告别仪式定于6月26日上午9时在武昌殡仪馆天元厅举行。
特此讣告

武汉大学马克昌教授治丧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武汉大学马克昌教授治丧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大学法学大楼218室
吊唁地点:武汉大学宋卿体育馆
电话:027-68756607;027-68752839
传真:027-68752157
电子信箱:makechangjjh@whu.edu.cn
网址:http://www.whu.edu.cn;http://fxy.whu.edu.cn

沉痛悼念马克昌教授

马克昌先生生平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会活动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湖北省首届“荆楚名家”、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昌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6月22日19时16分在武汉逝世,享年85岁。
马克昌教授1926年8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西华县。他幼时聪颖,中学时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遍读中国古典名著,尤喜唐诗宋词。抗日战争胜利后,他以优异成绩同时考取武汉大学、河南大学和西北师范学院。基于武汉大学在全国的声望以及对法学的偏爱,马克昌决定到风景秀丽的珞珈山学习,从此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中国的法学事业和所热爱的武汉大学。大学期间,他勤奋研习法学典籍,广泛涉猎哲学、史学、文学、逻辑学。由于品学兼优,深受我国著名法学家、时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的韩德培教授赏识,于1950年留校任教。同年,被保送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研究生,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研究苏联刑法理论。1952年研究生毕业后,马克昌返回母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1957年,马克昌教授被错划为“右派”,至1979年彻底平反,20多年的黄金岁月都在远离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活动中流逝。
1979年8月,已53岁的马克昌教授被学校委以重任,受命协助韩德培教授共同重建武汉大学法律系。1980年10月,他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邀请,参加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起诉书的讨论,随后,受司法部的委派,担任该案被告人吴法宪的辩护人。1983年,马克昌教授担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1986年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他曾先后担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法学学科规划小组学科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暨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副会长、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职。
马克昌教授是坚定的爱国主义者和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在挫折中矢志不渝,坚持真理。大学期间,他就积极参加校内外的进步活动。解放后他衷心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尽管受到二十多年的不公正待遇,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仰和希望。1986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多年的愿望。马克昌教授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他多次被评为“武汉大学廉政建设标兵”、“武汉大学优秀教师”、“湖北省高等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道德文章,堪称楷模。
马克昌教授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他积累了丰富的治学经验,并形成了自己学品与人品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厚积而薄发的治学风格。1957年,作为青年讲师的他发表了《如何解决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一文,引起法学界高度关注。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昌教授更是以对新时期中国法学事业发展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潜心研究,笔耕不辍,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的著作和论文,对新中国刑法学体系和基本理论的创建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任副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刑法学》,是我国恢复法学教育后出版的第一部权威的刑法学教科书,初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刑法学体系。他任主编之一的《刑法学》和任副主编的《中国刑法学》,分别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和特等奖。他主编的《犯罪通论》、《刑罚通论》分别获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已成为我国刑法学研究的典籍性文献,是刑法学者案前必备之书。他主编的《中国刑事政策学》,是我国大陆地区第一部研究刑事政策的专著。他主编的《经济犯罪新论》,为我国经济犯罪理论的研究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获得中国图书奖。他主编的《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西方刑法学说的刑法论著。他主编的《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从担任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辩护律师这一角度,以真实的笔触记录了处于国家历史转折时期展开的这场历史性审判,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他历时四年,一个一个字用笔写就,在78岁高龄完成的80万字的鸿篇巨著《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是中国比较刑法领域最全面的教科书和专著,曾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和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在病重住院期间,马克昌教授还心系法学事业和法治建设,他拟定了与《犯罪通论》、《刑罚通论》相配套的姊妹篇《百罪通论》的编写计划,并亲自撰写了5万余字的书稿;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之邀,他针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征求意见稿,就刑法修订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刑罚结构调整、具体罪名修改与完善等十多个问题提出了具体书面意见,提交人大法工委作参考;他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大家》节目栏的专题采访,该节目播出后产生了很大的反响。马克昌教授并在《大家》栏目的留言薄上题词:“促进学术繁荣,弘扬民主法治”,这既是他对该栏目的鼓励,也是对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美好期望。直至逝世前,马克昌教授还时刻惦记着尚未完成的个人著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还不时感慨已经没有精力去撰写构思已久的个人独著《刑法总论》。“壮心未与年俱老”、“不待扬鞭自奋蹄”,这诗句正是晚年马克昌教授的真实写照。
马克昌教授是杰出的法学教育家。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和法学院院长长达12年,是武汉大学法学院迄今任期最长的院长。在任期间,他呕心沥血育人才、一心一意谋发展,对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使武汉大学成为我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起到了重要作用。以他为学术带头人的武汉大学刑法学科,1986年就被批准为刑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1990年又取得首批刑法学博士流动站资格,成为我国刑法学研究的重镇。他从教61年,教书育人、诲人不倦,为我国培养了大量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桃李满天下。他言传身教,奖掖后学,为使中国法学在继承历史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加速发展步伐,更好地培育人才,多出科学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马克昌教授出资、募资建立了“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这是全国高校法学领域首个以个人命名、且正式注册的基金会。基金会成立后,马克昌教授还多次将稿费等个人收入捐给基金会,并倡议设立奖学金、奖教金。他亲自指导了近百名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研究生,学生中有的已担任高校或司法实务部门的重要领导职务;有的已成长为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有的在跨国机构、企业中担任要职。因马克昌教授指导的学生群体展现出的强大实力而被国外学者尊称为法学的“马家军”。马克昌教授把毕生精力投入到我国法学教育之中,在他病重弥留之际,念念不忘的是学科的梯队建设,是学生的开题报告,是学生的事业发展。马克昌教授学高为师,身正示范,他高尚的人格魅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法律学人。
马克昌教授是卓越的社会活动家。他在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判,担任被告人吴法宪的辩护人时,不计个人在文革中所受的磨难,忠实地履行律师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对特别法庭提出了实事求是、合法合理的辩护意见,得到了特别法庭的重视,并最终被采纳。判决宣告后,吴法宪对自己的辩护律师感恩戴德,对特别法庭的判决心服口服。《长江日报》以“无产阶级执法者的宽广胸怀”为题,发表了记者的长篇访问,对马克昌教授不计个人恩怨,为法制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加赞扬。在担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他力主法治,强调严格执法,帮助司法机关严把案件关,他联合其他7位常委提出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第一个质询案,纠正了当时某行政机关越权办案的错误。马克昌教授具有开阔的视野,重视学科建设与国际接轨,重视学术的国际交流。他曾先后多次赴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讲学或参加国际会议,凭借在国际上的崇高学术威望和影响力,积极推动中美、中日、中韩、中欧之间的法学交流。在他的指导和协助下,武汉大学法学院以及武大刑事法研究中心与世界上多所一流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深度的合作交流关系,选拨和推荐了不少青年学子出国留学,如今,武大乃至中国法学界许多知名的中青年法学家都曾受惠于这些交流计划。马克昌还长期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以及一些省市法院、检察院的法律顾问等多种社会职务,为我国刑事立法、司法改革、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完善殚精竭虑。
马克昌教授在武汉大学学习、工作、生活了六十余年,奉献了毕生的心血。他对武汉大学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人一事都怀有特殊的情怀。他总是像爱护眼睛一样地呵护武汉大学。他经常就育人环境、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梯队建设等向学校建言献策,他的很多意见被学校采纳并实施,产生了良好的效果。马克昌教授长期担任校长的法律顾问,为学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依法治校和化解矛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从风流才俊,到一代宗师,马克昌教授见证了武汉大学大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八十五载风雨路,六十一年求索情。沧桑历尽雄心在,学问融通贯笔端。世纪之案弘法治,珞珈山麓育英才。马克昌教授上善若水的道德情操、淡泊名利的学人风骨、严谨认真的治学作风、高屋建瓴的学术造诣、追求真理的执著精神、提携后辈的高风亮节,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六十余载的岁月里程,马克昌教授的足迹遍布珞珈的山山水水,他的睿智启迪着一代又一代的武大学人。如今星沉碧落人归去,怎不令珞珈草木含悲、东湖湖水呜咽。马克昌教授的与世长辞,使中国法学界和教育界痛失一代学术宗师,使武汉大学痛失一位可敬可爱的长者和导师。
马克昌教授的一生,是追求真理、热爱法治的一生;是诲人不倦、无私奉献的一生;是探索创新、硕果累累的一生。他的精神风范,是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最好诠释和集中体现,他的光辉一生,是我国刑法科学发展史上不朽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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