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二届)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京大学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11-07-29 来源:北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2011(第二届)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合影)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2011(第二届)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开幕式)

  为探讨转型时期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问题,改进企业价值管理体系,7月9日,由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和华夏时报主办,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北京智维律师事务所、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1(第二届) 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京大学博雅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志攀,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出席本次论坛并致辞。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近200代表参与了会议。
  论坛开幕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甘培忠教授主持。他指出,上市公司是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最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企业群体,上市公司运营往往都在风险之中,不仅因为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而且企业与生俱来都与风险为伴,关注和防范风险是企业经营中重要的考量因素。上市公司管理团队要像关注市场和客户群体、资金流动、经济周期、政府政策导向那样关注风险管理,构建健全风险应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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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甘培忠教授主持开幕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委托宋晓明庭长代为致辞。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本次论坛的意义,指出在国家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转型时期的风险管理已成为时代主题,总结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成败得失,对加强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具有积极意义。在回顾了十年来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与司法实践方面的工作,尤其是人民法院在对风险管理课题的工作后,他希望本次论坛能够在公司制度建设领域,在借鉴他国制度过程中契合自身实际,整合多学科成果,为塑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律制度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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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宋晓明庭长出席会议并代奚晓明副院长致辞)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我国资本市场基本上还是新生市场,包括中小板、创业板等多层次的市场都处于一个不断完善、不断改进过程之中,资本市场蕴含的法律风险非常大。希望能借助本次论坛,通过众多上市公司、专家学者、法官和监管部门的努力,推进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化解,将中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强势市场或者半强势市场,这是与会者共同的责任和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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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致辞)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会长吴志攀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经济改革不断向前迈进,政治体制改革也蓄势待发,客观上会给市场增加很多不确定性风险,这是企业家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希望转型期的法治建设能有助于减少企业家们面对的不确定性风险。吴校长高度肯定了本次论坛的意义,指出高校作为立场相对中立的机构以及所具有的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在风险管理领域能为社会做出更为客观、科学的工作和贡献,本次论坛就是很好的努力,并希望和支持本次论坛能够持续举办。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志攀教授致辞)

  华夏时报总编水皮先生在致辞中认为,上市公司的风险无处不在,并不仅限于公司内部治理问题,还来自于外部市场,前不久的阿里巴巴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国际社会的安全问题,也随着国际化的加强日益演变成上市公司的新风险。华尔街的做空中国狂潮、创业板泡沫、国际板推出都会给上市公司带来新挑战。华夏时报作为致力于资本市场的新主流财经媒体,希望通过携手北大法学院,每年举办这样的固定论坛,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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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总编水皮先生致辞)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企业面临的绝大多数风险都可归结为法律风险。当前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社会,上市公司由于其特殊地位,面临的风险会更加突出。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以及社会分配结构失衡带来的问题都非常值得研究。在信息偏在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把握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信息,更好地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国家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保持一致,才能更好地保障企业的良性运行和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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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致辞)

  本次论坛共分为主题报告和主题对话两个环节展开。主题报告环节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陈甦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周伦军法官主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国防大学战略教研部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孟祥青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张炜,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贺强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分别就“法治建设与中国上市公司管理观念变革”、“大国博弈与中国企业国际风险环境展望”、“转型经济下企业风险管理的功能与价值”、“资本市场监管与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战略”、“价值与风险:优秀企业的永恒命题”等五个主题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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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陈甦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周伦军法官主持主题报告环节)

  在“法治建设与中国上市公司管理观念变革”单元,王保树教授作了题为“上市公司应从管理走向善治”的报告。他认为,资本市场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完善提供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近来法治建设在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中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作用,成为支持资本市场的坚强支柱,但我国法治建设和管理的核心也面临着巨大发展空间和挑战,上市公司要从管理走向善治:一要提升治理与管理的有效性;二要提升治理与管理的透明性;三要实行责任制。归纳起来就是要实行法治,包括公民的安全保障、人们有权监督司法独立、平等守法等原则。这几点是善治的本质要求,如果能真正做到,就能在管理中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还应从行政管理走向职能管理,应从过多运用行政手段走向充分发挥公司自治能力,只有寄望于法治,寄望于治理革新,寄望于风险防范和克服,才能提高中国上市公司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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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演讲)

  在“大国博弈与中国企业国际风险环境展望”单元,孟祥青教授做了主题演讲。他认为在当今世界,风险是一种常态、一种机遇,也是一种博弈。无论企业、国家还是个人在实现自己利益时,应对风险的过程都是一种博弈过程,要有强烈的博弈意识。对我国企业所面临的国际风险,首先应以一种常态化心理对待;其次,由于我国处于特殊的和平崛起发展阶段,加大了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企业要有大的战略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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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大学战略教研部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孟祥青教授演讲)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张炜在主题发言中介绍了中国工商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所进行的制度探索与努力;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从资本市场完善的角度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贺强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也分别就“资本市场监管与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战略”、“价值与风险:优秀企业的永恒命题”两大主题发表了精彩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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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张炜先生演讲)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演讲)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副教授演讲)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中央财经大学贺强教授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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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演讲)

  为强化交流,本届论坛还特别设置了主题对话环节,邀请有关嘉宾分别就“并购与重组:企业扩张战略中的迷局方程”、“公司治理:企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威胁与挑战”、“PE热潮:价值创造中的风险与控制”、“品牌管理:中国企业赢得世界尊重之根本”四个主题进行对话。
  “并购与重组:企业扩张战略中的迷局方程”主题对话,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刘贵祥庭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学院朱慈蕴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青岛海尔副总明国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方哲、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邓峰副教授应邀参与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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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话:“并购与重组:企业扩张战略中的迷局方程”)

  “公司治理:企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威胁与挑战”主题对话,由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副局长徐晓东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主持,著名企业管理学家俞飞教授、中联重科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孙昌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楼建波教授应邀参与对话。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主题对话:“公司治理:企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威胁与挑战”)

  “PE热潮:价值创造中的风险与控制”主题对话,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管晓峰教授主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务部副总监卢文道、山西证券副总裁孟有军、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孔玉飞、北京大学法学院洪艳蓉副教授应邀参与对话。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主题对话:“PE热潮:价值创造中的风险与控制”)

  “品牌管理:中国企业赢得世界尊重之根本”主题对话,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和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刘烨主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江明华教授、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工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北京市律协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陈晓峰主任应邀参与对话。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主题对话:“品牌管理:中国企业赢得世界尊重之根本”)

  论坛最后由主办方代表华夏时报社副总编辑邵剑彪与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研究员致闭幕词。邵剑彪发布了《华夏时报》即将公开发布上市公司舆情指数的有关信息;蒋大兴指出,举办高峰论坛的目的并不在于得到某些结论,而在于传输“风险-财富”的观念。希望通过论坛的举办能使得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理解风险管理,实践风险管理。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华夏时报社副总编辑邵剑彪先生致论坛闭幕词)

  7月9日晚,在博雅国际会议中心还举行了第二届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金盾奖”颁奖仪式。本届金盾奖共设置了“2011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法律风险管理实践奖”、“2011中国上市公司最佳信息披露奖”、“2011中国上市公司最佳品牌风险管理奖”、“2011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等四个奖项。
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大召开
(2011(第二届)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金盾奖颁奖仪式一瞥)

  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和金盾奖评选旨在强化中国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提升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并推动企业风险管理的跨域研究,每年一届的论坛在学术界和企业实务界产生了日益重大的影响。

                   (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任启明、邢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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