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选课题方向
(一)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研究。
------民政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与功能
------民政在创新社会管理中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民政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发展思路和对策
(二)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研究。
------民政事业发展的实践探索和经验
------民政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新路径、新展望
(三)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研究。
------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研究
------社会救助精确化管理研究
------社会救助制度与积极就业政策有效衔接研究
(四)完善减灾救灾应急救助体系研究。
------减灾救灾法制、政策、体制研究
------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研究
(五)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建设研究。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研究
------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研究
------社会福利服务标准体系研究
------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研究
(六)深化优抚安置制度改革研究。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研究
------新型优抚保障模式研究
(七)城乡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研究。
------城乡社区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作用研究
------深化城乡基层自治研究
------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研究。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登记方式创新研究
------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研究
(九)区划、地名和专项社会事务发展研究。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研究
------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研究
------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信息化研究
(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政策体系研究
------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评价标准研究
以上选题面向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倡导民政部机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提交论文,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委托研究课题
(一)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定位及作用研究。
(二)社会服务研究。
(三)民政行业标准体系研究。
(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研究。
(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六)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七)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研究。
(八)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研究。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新时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开拓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1.自选课题可由研究者在选题方向内拟定题目。委托课题申报者须从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下载并填写《2012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经民政部评审方可立项。委托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20日。
2.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
3.课题报告书的编排格式: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4.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已获奖论文不予评奖,文字责任由课题或论文作者承担。
5.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二)成果形式。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
1.自选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千字。
2.委托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
四、论文收集与评审
请于2012年5月3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论文寄至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 慷 孟凡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
联系电话:010—58123794
电子邮箱:zhy2@mca.gov.cn
自选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课题评审组进行匿名评审,评选出一等奖论文10篇,二等奖论文20篇,三等奖论文30篇。颁发获奖证书。委托研究课题给予资助,研究成果由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验收。颁发结题证书。
五、优秀论文的公布与出版
获奖论文的目录、作者、所在单位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和民政部网站公布。部分优秀论文在“民政论坛”上交流。获奖论文结集正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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