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奖励评选办法公告
发布日期:2011-07-01 来源:中国法理网  作者:佚名

“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是2010年4月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暨庆祝孙国华教授从事法学理论研究6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发起设立的目前国内唯一的法学理论发展基金,以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为目标宗旨。
孙国华教授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杰出代表,著述等身,从事法学研究六十多年来,与新中国法学、法理学共成长,为新中国法学、法理学教育和研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设立本基金既为纪念孙国华教授在法学理论教育和研究领域的杰出贡献,亦为阐扬孙国华教授献身法学理论教学研究事业,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研究的发展。
本基金的设立得到了众多国家机关、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法学理论界等学者、学子们的热诚支持和踊跃捐赠,目前基金会共获得捐助约110万元。作为一个面向海内外开放的学术发展基金,我们再次诚挚地邀请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学界、法律界人士继续向本基金捐赠。
经“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理事会协商通过,拟设立“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以奖励全国高校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点2011年及以后各年度答辩通过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本次评选设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3-5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5-10名,奖金1500元;并颁发“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荣誉证书。
本奖项的评审由“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由专家评审组具体实施。
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部署评选工作;组织专家审定;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研究处理评审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审选标准是: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面对中国现实问题;2.论文选题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且确属法学理论研究前沿或亟需研究的重要问题;3.在理论观点或研究方法上有重要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程序及要求:1.本奖项须由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2.申报评审的对象为2010-2011年度国内各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已通过论文答辩的法理学博士学位论文,但答辩时已获正高级职称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除外;3.每个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推荐名额不超过两篇。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时个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博士学位论文;2. “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申请表;3.不超过3000字的中文内容摘要。
以上材料需不匿名提交5份,同时还须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日。评审专家组由“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知名法理学专家义务组成,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但评奖当年有学生申请本奖项者,不担任当年的评审专家(孙国华教授例外)。评审专家组开会评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名单。
2011年度“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颁奖仪式与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同时举行,即11月5-7日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请国内各法学理论博士点积极配合今年的奖励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学生申报。
此致
敬礼

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
2011年4月10日

联系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冯玉军,13811793198;方林,15210962805
电子邮箱:fanglin.mor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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