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杂志社招聘法学编辑的启事
发布日期:2011-08-30 来源:正义网  作者:佚名
《人民检察》杂志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刊物。《人民检察》杂志创刊于1956年6月,多年来一直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以反映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交流检察工作经验、介绍法学新知、探讨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己任,为我国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人民检察》杂志为国家法律类核心期刊,全国百种重点期刊。杂志社社址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现因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检察》杂志采编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富有进取、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政策把握能力;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热爱编辑采访事业,法学专业理论基础扎实;

  (四)具备六级以上的英语水平,计算机使用熟练;

  (五)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本科为法律专业,研究生专业为刑法学或者刑事诉讼法学;

  (二)写作能力强,能独立完成栏目的选题策划及组稿、采访和稿件审改工作;

  (三)具有法学博士学位,在法律类报刊公开发表过文章、法律论文,有两年以上司法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应聘者请于2011年9月10日前,下载填报《人民检察杂志社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第三页),发送电子邮件至naj@jcrb.com.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编辑职位。

  应聘者也可信函报名。请将填报好的《人民检察杂志社招聘人员报名表》,附随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学历、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寄到: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人民检察杂志社收,邮编:100040,请注明“应聘”二字。

  (二)凡初审合格者将发出考试通知;如初审没有通过,有关应聘者的个人材料恕不退还。

  (三)招聘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聘用。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

  四、说明

  (一)招聘人员的待遇面议,试用期为2个月。

  (二)本单位不负责解决招聘人员的住房及北京市户口。

  (三)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档案由人民检察杂志社委托有关人才中心代管。

  (四)杂志社不接受来人、来电咨询。

   人民检察杂志社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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