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化时代的法律职业与社会科学”学术研讨会议程
发布日期:2011-08-28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作者:佚名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都市法研究中心

《法律和社会科学》编辑部

上海交通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

会议时间:201193

会议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学术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开幕式 8:30 -9:00

主持人:李学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致辞人:

叶必丰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区域与都市法制”项目负责人

猛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与社会科学》杂志副主编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法社会学中心主任

第一单元: 历史中的法律职业9:05 -10:40

主持人:冉井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报告人:尤陈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题目:“法律商业主义”下的民国律师业

书面评论人:冉井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报告人: 凡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新“礼法之争”和法学教育

书面评论人:史大晓 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 忠 同济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题目:中国法院编制的变迁

书面评论人:艾佳慧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分组总评议人:孙笑侠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茶歇:10:40-10:55

第二单元: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10:55-12:30

主持人:林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程金华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报告题目:法律发展的结构性制约

书面评论人:刘思达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研究员、威斯康辛大学助理教授

报告人:侯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知名法学院的师资

书面评论人:张善根 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报告人:王启梁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法学研究为什么需要人类学

书面评论人:尤陈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分组总评议人:张志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午餐:12:40-13:30

用餐:学术活动中心一楼

第三单元主题:司法改革与法律职业13:45-16:05

主持人陈林林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汪庆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报告题目:行政诉讼与中国法的现代性

书面评论人:贺欣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李学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司法改革中的法律职业蓝图

书面评论人:刘 忠 同济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 楠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题目:新自然法学与司法能动主义

书面评论人:王凌 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

分组总评议人:宾 凯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

茶歇:16:05-16:20

第四单元:司法、媒体与政府(16:20-18:00

主持人:李清伟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执行院长

报告人: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传媒监督的法治陷阱

书面评论人:王启梁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桑本谦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解读云南高院改判引发的舆论风暴

书面评论人: 凌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艾佳慧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当“羸弱”司法遭遇行政强权

书面评论人: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贺 欣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Judicial Innovation and Local Politics

书面评论人:汪庆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分组总评议人: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会议总结1800-1830

主持人:侯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总结人:林 端 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芒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都市法研究中心主任

会议规则

1、各单元主持人有5分钟、致辞人有10分钟。

2、鉴于文章事先已群发传阅,报告人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书面评议人无预留时间,但在自由讨论阶段,优先安排发表补充意见。

4、每个报告人的报告一结束,即进行15分钟自由讨论。

5、各单元所有报告人和自由讨论结束以后,总评议人、总结人有15分钟评议。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