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都市法研究中心
《法律和社会科学》编辑部
上海交通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
会议时间:2011年9月3日
会议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学术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开幕式 8:30 -9:00
主持人:李学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致辞人:
叶必丰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区域与都市法制”项目负责人
侯 猛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与社会科学》杂志副主编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法社会学中心主任
第一单元: 历史中的法律职业(9:05 -10:40)
主持人:冉井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报告人:尤陈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题目:“法律商业主义”下的民国律师业
书面评论人:冉井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报告人:成 凡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新“礼法之争”和法学教育
书面评论人:史大晓 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刘 忠 同济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题目:中国法院编制的变迁
书面评论人:艾佳慧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分组总评议人:孙笑侠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茶歇:10:40-10:55
第二单元: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10:55-12:30)
主持人:林 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程金华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报告题目:法律发展的结构性制约
书面评论人:刘思达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研究员、威斯康辛大学助理教授
报告人:侯 猛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知名法学院的师资
书面评论人:张善根 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报告人:王启梁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法学研究为什么需要人类学
书面评论人:尤陈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分组总评议人:张志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午餐:12:40-13:30
用餐:学术活动中心一楼
第三单元主题:司法改革与法律职业(13:45-16:05)
主持人:陈林林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汪庆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报告题目:行政诉讼与中国法的现代性
书面评论人:贺欣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李学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司法改革中的法律职业蓝图
书面评论人:刘 忠 同济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鲁 楠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题目:新自然法学与司法能动主义
书面评论人:王凌皡 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
分组总评议人:宾 凯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
茶歇:16:05-16:20
第四单元:司法、媒体与政府(16:20-18:00)
主持人:李清伟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执行院长
报告人: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传媒监督的法治陷阱
书面评论人:王启梁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桑本谦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解读云南高院改判引发的舆论风暴
书面评论人:胡 凌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艾佳慧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当“羸弱”司法遭遇行政强权
书面评论人: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贺 欣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题目:Judicial Innovation and Local Politics
书面评论人:汪庆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分组总评议人: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会议总结:18:00-18:30
主持人:侯 猛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总结人:林 端 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朱 芒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都市法研究中心主任
会议规则:
1、各单元主持人有5分钟、致辞人有10分钟。
2、鉴于文章事先已群发传阅,报告人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书面评议人无预留时间,但在自由讨论阶段,优先安排发表补充意见。
4、每个报告人的报告一结束,即进行15分钟自由讨论。
5、各单元所有报告人和自由讨论结束以后,总评议人、总结人有15分钟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