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发布日期:2011-08-24 来源:中国民事程序法律网  作者:佚名

2011822日,《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京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中国人民大学江伟教授,北京大学刘家兴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教授,副会长刘荣军教授、潘剑锋教授、汤维建教授、宋朝武教授,秘书长李仕春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兼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副所长曹守晔,立案一庭庭长姜启波,立案二庭副庭长林文学,审监庭副庭长姜伟,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等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20余所高校和部分在京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研讨会主要围绕着民事检察监督、一审立案程序、再审级别管辖、发回重审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会议为期一天,议程紧凑,讨论热烈。北京大学法学院对承办此次研讨会高度重视,院长张守文教授、副院长汪建成教授也参加了研讨会。

开幕式

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潘剑锋教授主持。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致开幕词。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分别作了主旨发言。之后,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进行了具体的研讨交流。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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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第一单元 民事检察监督

第一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宋朝武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长孙祥壮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检察员孙加瑞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刘荣军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在自由发言阶段,江伟教授、刘家兴教授充满激情、富有哲理的发言,获得了满堂喝彩!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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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一审立案程序和再审级别管辖

第二单元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熊跃敏教授主持。本单元包括两个主题,一审立案程序和再审级别管辖。一审立案程序由立案一庭庭长姜启波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傅郁林教授作主题发言。再审级别管辖由苏州大学法学院胡亚球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福华教授作主题发言。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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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发回重审和撤销之诉

第三单元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仕春教授主持。本单元包括两个主题,发回重审和撤销之诉。发回重审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刚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敏教授作主题发言。撤销之诉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肖建华教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陈旭律师做主题发言。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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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

闭幕式由民诉法学会秘书长李仕春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总结发言。最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教授作闭幕致辞,本次大会圆满结束。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四)在北大举行

《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将于今年10月底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将是该法自1991年颁布以来最大的修改活动。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底曾以修正案的形式对该法的再审、执行进行了局部的修改。为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本次修法活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并比往年提前召开了年会,集中讨论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诸多重点问题,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高度重视,民法室负责人参加了全部的研讨活动。民事诉讼法学界前辈江伟教授、杨荣馨教授、刘家兴教授亲自参会并发表高见;京外同仁不顾劳累,屡次赴京参会,共同为制定一部科学的现代化的民事诉讼法而倾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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