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发布日期:2011-08-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2011817,《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苏志局长、陈锐副局长,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李仕春主任等3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卫生领域和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共同研讨《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基本框架和有关内容。

《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本次会议第一阶段由陈锐副局长主持。陈局长首先介绍了起草《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背景和基本考虑。陈局长指出,自《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卫生部为了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先后出台了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等一系列重要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但是,卫生部至今还没有一部实施《食品安全法》比较全面、基本的规章。基于此,卫生部决定着手起草《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考虑到该规章涉及到公共卫生、食品、法学等不同专业,卫生部将此一重任委托给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接着,陈局长宣布了专家组成员名单。专家组组长、总负责人为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李仕春主任。

《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专家组分为两组,专家一组为卫生和食品行业专家,组长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严卫星,副组长为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局长杨明亮;专家二组为法学专家,组长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副组长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建顺教授。陈局长希望专家组的同志高度重视该规章的起草工作,积极承担任务,拿出真知灼见,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各项具体制度作出贡献。

《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会议第二阶段由李仕春主任、严卫星常务副所长、沈岿副院长共同主持。各位专家、学者逐章对各章节结构、内容、重点和难点、实践中的做法和问题等方面发表高见。大家畅所欲言,会议气氛十分热烈,屡有针锋相对的交锋。鉴于各位专家发言的踊跃性和时间的紧迫性,会议取消了上下午的茶歇时间,在午餐后也没有安排休息。会议一直讨论到傍晚6点半左右,主持人才不得不宣布会议结束,并欢迎专家以其他形式继续发表意见。各位专家在发言中均表示愿意积极参与承担具体的起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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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局长在最后的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举办的十分成功,希望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能够再接再厉,出色完成卫生部交办的任务。李仕春主任表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一定尽最大努力,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起草好办法的草案,并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研究中心。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和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会议的顺利举行,提供了诸多便利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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