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至8月3日,韩大元院长率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赴德访问,此行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人大法学院与德国的国际交流,加大人大法学院国际化建设步伐,落实具体的合作项目。访问代表团成员包括副院长胡锦光教授、院长助理冯玉军教授、德国法项目主任朱岩教授、王莹助理教授。此次访问得到了欧洲最大的工业公益基金会——德国博世基金会(Bosch-Stiftung)的大力支持和部分资助。
7月26日上午,韩大元院长一行首先访问了世界五百强、最大再保险公司——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München-Rück/Munich Re)。
该公司亚太首席执行官Dr. Tobias Farny率领该公司多位高层人士热烈欢迎人大法学院代表团来访,双方交流了在法治发展中保险制度的作用以及就保险法的发展变化等问题,积极评价了人大法学院的保险法课程与研究课题,双方初步交流了合作领域与合作方式,包括课题研究、学生实习等。中午,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宴请法学院代表团。
从7月26日到27日,韩大元院长率团访问了德国著名大学—慕尼黑大学(LMU)。7月26日下午,代表团一行听取了慕尼黑大学外事办公室针对法学院代表团的专场报告,双方就互派学生、推动人大法学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双博士项目进行了深入探讨。慕尼黑大学副校长Prof. Dr. Ulrich Pohl亲临会议现场,向韩大元院长表达了慕尼黑大学对与人大法学院合作的高度重视态度,真切希望慕尼黑大学法学院与人大法学院强强联手,推动两院高水平的合作。会议上,慕尼黑大学外办主任Dr. Mattias Hadesbeck、国际项目负责人Dr. Susanne Döring-Buchman以及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冬梅女士就慕尼黑大学国际项目、尤其是与中国教育部留学基金会(CIC)合作的博士生项目向法学院代表团做了详细的报告。
7月27日上午,韩大元院长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院长Prof. Dr. jur. Dr. phil. Dr. h.c. Alfons Bürge签订了合作互派交流学生和双博士合作项目。根据合作协议,双方推动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逐步展开共同培养高层次的博士生项目,在符合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中德双方博士生经过联合培养,可以同时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与慕尼黑大学两个法学博士学位;开展暑期班在内的合作等。双方就双博士项目已经事先磋商了数月,慕尼黑大学法学院Prof. Dr. jur. Dr. jur. h.c. mult. Bernd Schünemann与法学院助理教授王莹博士对此项目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这一合作对深化中德法学教育的交流,提升博士生培养的国际性将产生重要影响。
7月28日上午,应德国宪法法院院长Prof. Voßkule的邀请,韩大元院长率团访问德国宪法法院,德国宪法法院法官Prof. Andereas L. Paulus受宪法法院院长委托,与韩大元院长、胡锦光副院长就德国宪法法院违宪审查机制等问题做了一个半小时的学术探讨。韩大元院长和胡锦光副院长向德国同仁介绍了中国违宪审查机制,并与Paulus法官就德国宪法法院的经典判决展开学术探讨。会后,德国宪法法院宴请法学院代表团。
7月28日下午,韩大元院长率团赶赴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法学院,受到院长Prof. Dr. Eric Hilgendorf的热情接待。
经过冯玉军教授事前的积极筹备,双方在互派学生和学者交流等合作内容做了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在签订协议之后,韩大元院长向维尔茨堡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作“中国宪法制度”的学术报告,并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
7月29日,法学院代表团访问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大学(KIT)应用法研究中心,该所所长Prof. Dr. Iur. Thomas Dreier首先报告了该所的历史发展与研究重点,分析了在理工大学从事法学研究的特色。此后,两位德方研究人员就科技、法律、信息社会等重要议题分别做了报告。原德国联邦最高法院(BGH)知识产权主审法官Prof. Dr. Iur. Klaus-Jürgen Melullis也与会,与中方代表就知识产权法展开积极探讨。双方就如何结合技术革新与法学研究以及教学交换了意见,尤其尝试在知识产权领域展开合作。会后,德方邀请中方参观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大学。
7月30日,韩大元院长一行访问德国最古老、也是最为知名的海德堡大学。代表团首先参观了海德堡大学孔子学院,并与与会的海德堡应用大学中国经济法研究所所长蒲琳教授(Prof. Dr. iur. Katrin Blasek)就进一步强化与该大学合作达成初步意向。
此后,在海德堡大学法学院著名法史学家Prof. Dr. Klaus-Peter Schroeder的陪同下,代表团参观了海德堡大学多处充满文化气息的大学建筑,并在海德堡法学院法史研究所就双方合作进行了两个小时的会谈。Schroeder教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详细介绍了海德堡大学近七百年的发展历史,报告了该法学院在德国的领先地位与学科优势。
双方一致认为,人大法学院与海德堡大学法学院学科发展理念与特点相同,具有良好的交流与合作空间。此后,Dr. Friedemann Kainer受马克思—普朗克外国公法与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的委托,详细介绍了该所在公法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并表达与人大法学院在公法领域积极合作具体建议。双方在不同学科领域、学生交流与暑期班等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8月1日上午,韩大元院长一行访问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高等法院(Staatsgerichtshof für das Land Baden-Württemberg)。该法院院长Eberhard Stiz先生与副院长Cornelia Horz热情接待法学院代表团,双方就法官培训、司法实务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会谈。
中午,代表团前往Hohenheim大学。该大学的东欧研究所为德国博世基金会的项目运行机构。Hohenheim大学校长Prof. Dr. Hans-Peter Liebig会见了法学院代表团,并详细介绍了该大学的历史发展,尤其在农学方向的领先地位。会谈之后,代表团参观了该大学。
下午,代表团来到位于斯图加特博世基金会的总部,基金会负责人Dr. Ingrid Hamm女士、德国前任司法部长Prof. Dr. Herta Däubler-Gmelin 女士、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高等法院院长Eberhard Stiz先生与副院长Cornelia Horz、高级副总裁、国际项目部主任Prof. Dr. Joachim Rogall、高级项目主任Markus Lux以及中国法项目负责人Oliver Radtke在博世生前的寓所中热情接待人大代表团。韩大元院长就人大法学院的理念、国际化发展战略做了介绍,德方高度赞扬人民大学法学院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积极保障人权的办学目标,并在学生交流、暑期项目以及法官与律师培训等项目上,与博世基金会达成积极的共识。
8月2日,韩大元院长率团访问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该院前任院长、前任副校长lngwer Ebsen教授、该院院长Prof. Dr. Manfred Wandt、副院长Prof. Dr. ute Sacksofsky、Prof. Dr. Ingwer Ebsen以及学校外事负责人Dr. Martin Bickl热情接待了代表团,双方分别介绍了彼此在教学、科研尤其是国际化建设方面的特点。双方一致同意,在互派学生交流、加强学者互访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会后,代表团在法兰克福大学校部大楼受到该校副校长Prof. Dr. Rainer Klump的热情接待。其表达自己在今年九月访问人大的愿望,韩大元院长表示愿意为中国人民大学和法兰克福大学之间的广泛合作作出积极的沟通工作。
8月2日晚,韩大元院长一行与在洪堡大学法学院学习与学术访问的部分校友和在校学生见面,就中德法学交流、人大法学院提升国际性等问题进行交流,同时介绍了法学院最新的发展。
8月3日,法学院代表团访问洪堡大学法学院和柏林科学研究所(Wirtschaftskolleg)。著名宪法学家、德国宪法法院前任大法官Prof. Dr. Dieter Grimm教授盛情接待代表团。人大法学院与洪堡大学法学院16年前签署学术交流协议,进行了学生交流、共同举办学术讨论会、学者访问在内的合作。韩大元院长、胡锦光副院长与格林教授就违宪审查机制、最新宪法理论进行交流。韩大元院长感谢格林教授过去对人大法学院的支持,并讨论了格林教授明年春天前往人大法学院开设比较宪法研讨课的具体细节等以及两个法学院拓展合作领域的相关问题。
全部访问历经十天,取得了预定的国际交流目标,并为人大法学院今后与德国众多知名学术科研单位展开全面合作奠定了必要的基础。(文/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