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1-08-0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近日,“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本次竞赛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共同举办,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独家承办,是“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
本次竞赛6月17日启动之后,各方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公众迅速响应、积极参与。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法制日报(含法制网)、中国食品报、搜狐网以及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中央部门的报刊和官方网站的大力支持下,截止7月6日竞赛最后期限,通过网络和邮寄两种方式参与答题的人数超过23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国台湾地区都参与了活动。在集体参赛方面,共有近1000家单位组织了10万人参与答题,集体参赛人数最多的前50家单位的组织规模从250人到15000人不等,其中既有机关单位、行业企业,又有中小学校、乡村社区,有些地区呈现出“家家参赛、人人关心”的热烈场面,充分展示了广大公众的参与热情。
经过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组织统一阅卷,61577人获得满分,平均分为94.05,体现了较高的整体水平。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抽奖出一等奖10人,二等奖50人,三等奖100人,优胜奖500人。同时根据组织参加竞赛人数的多少,确定了优秀组织奖50个。“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http://www.foodlaw.cn)公布了本次竞赛详细获奖名单。荣誉证书和奖品也将于近日寄出。
本次竞赛烘托了今年宣传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主题,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增强了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次竞赛同时也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委托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的重要活动之一。联合国驻华系统工作人员也参加了本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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