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 标识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1-09-28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  作者:佚名
 2011年12月中下旬,“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将于北京隆重举行。该论坛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指导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业务司局作为支持单位,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经研究,论坛组委会决定面向全国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征集要求说明如下:
  一、标识名称
  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
  二、设计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结构简洁,创意新颖,色调和谐,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和人文内涵,富有时代精神。
  2、作品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的高规格特点,体现食品安全的绿色健康理念。
  3、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可应用于大型宣传背板、纪念品、宣传纪念册、会务用品、证书、场地设备等。
  三、投稿要求
  1、应征者应该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
  2、设计图案必须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格式为jpg、gif或bmp(中标方案需提供矢量图文件如AI、CDR或提供大于300像素的psd格式),设计图案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提供大型和小型两种延展设计。
  3、设计方案应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文字说明,即说明参赛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要求语言准确、凝练、简洁。
  4、应征者在提交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供机构和个人的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或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通讯方式)。在作品入围后,设计者必须提交经设计者签署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5、设计作品和设计者基本信息应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clsfoodlaw@gmail.com,并以“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标识征集”作为邮件的主题。

  6、征稿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
四、评审和奖励
  论坛组委会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评出中标作品1件,奖金5000元。评出入选作品若干件,奖金2000元。论坛组委会将为中标作品和入选作品的设计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仿冒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由参赛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凡中标、入选作品,其著作权归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组委会所有,并且可由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组委会应用到各种形式宣传品上。
  (三)寄送的设计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组委会。
  (五)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六、相关信息
  点击“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www.foodlaw.cn)进入“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forum.foodlaw.cn)提供相关背景资料,欢迎浏览。
  联系人:刘伟宁,010-66517773,clsfoodlaw@gmail.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应征投稿!

                                     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组委会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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