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会长王景川(中)、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沈仁干(右四)、中国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刘烨(左三)等出席发布会。
9月19日,由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主办,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承办,中国知识产权报社等有关单位协办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有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结果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20个事件当选为“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等10人当选为“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据《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了解,这是中国知识产权界三个政府主管部门首次联合组织的评选活动。
专利商标版权三主管部门首次抱团组织评选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在会上介绍说,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而这次评选活动就是在《纲要》颁布3周年左右举行的。
黄庆分析,组织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与社会影响有三方面:第一,从时间方面来说,《纲要》的颁布和实施,使得知识产权成为国家层面的战略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都在不断地提高,出现了一批重大的事件(案件)和有影响的人物。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之一,非常重要,围绕着知识产权保护开展评选工作,对宣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都会产生正面的导向作用和积极的社会影响。同时,这次评选活动也是国务院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专项行动期间举行的,它也包括了专项行动的内容、取得的成果,并且也很好地宣传了这次专项行动。第二,从组织方式上来看,以往各部门各地区也组织过一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案件、事件的评选活动,这次是第一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主办,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承办,专利、商标、版权三个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这项活动,增强了评选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对表明和宣传政府主管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态度,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影响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三,从内容方面来看,这次评选活动评选出来的20个重大事件,既有全国性的,也有地区性的;既有多部门综合性的,也有专利、商标、版权等专向性的;既有维权方面的,也有宣传志愿者活动方面的。应该说内容全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10个最具影响力人物,既有行政、法院方面的人员,也有学界、知识界的人员,还有著名的企业家和作家,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也是知识产权领域认可的人物。以评选活动作为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载体,可以充分发挥这些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他认为更重要的是,可使社会公众了解知识产权、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甚至弘扬了知识产权文化。对于公众学会运用知识产权也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六起版权重大事件多侧面反映版权领域成果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选的20件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中有6件发生在版权领域,涉及版权纠纷、网络执法、版权产业发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维权、著作权法律立法等问题,较全面地反映了版权领域围绕六大体系展开、推动版权工作的主要成果。
在发布会现场,针对记者的提问“如何评价王自强司长入选版权最具影响人物”,王志成说,因工作轮岗原因王自强是两个月前刚刚从版权管理司调到法规司工作的。王自强司长十多年来一直致力版权行政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他个人无论是从著作权法律,版权执法,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版权内部管理,还是从版权国际应对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积极推动和促进重要作用,这也是专家评审组对他入选的参评意见。
在223个案件111名人物中筛选
中国版权协会副秘书长刘义成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自今年4月22日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以来,专利、商标、版权领域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自下而上的推荐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共推荐专利等领域的重大事件、案件59件,有影响人物44名。全国各工商局共推荐事件、案件123件,推荐人物48名。各地版权机构、协会推荐事件、案件41件,有影响人物19人。共计推荐重大事件、案件223个,有影响人物111名。在推荐基础上,各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了审核评选,形成了本系统的推荐意见并报送至评选活动秘书处,共计30个事件、案件,16名人物。7月8日~15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的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之后,由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最终产生出20件201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事件(案件)和10名最具影响力人物。
可以说,201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由于评选推荐范围广、组织有序、程序严格,增强了评选活动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评选结果也更好地体现了宣传教育及示范警示作用。
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
(按推荐系统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1.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2.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
3.我国专利法律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4.通领科技集团在美专利诉讼赢得五连胜
5.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
6.好孩子公司诉美国制造商及经销商等专利侵权案经最高法院再审获胜
7.瑞士维氏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亿钻公司专利侵权案达成行政调解协议
8.首都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活动成效明显
9.国家工商总局圆满完成三年解决商标审查评审积压问题的目标任务
10.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发出《芜湖倡议》,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达成《苏州共识》
11.“解百纳”商标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12.江苏江阴工商局查处利用互联网侵犯“爱马仕”等世界知名商标专用权案
13.福建省工商部门保护涉台商标专用权,两岸反响热烈
14.山东省工商局加强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做大做强地方特色品牌
15.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在京召开
16.中国作家向谷歌维权
17.南通家纺市场成为WIPO全球首个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
18.中央电视台首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使用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
19.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家视频网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版权保护
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入选理由:2010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这是近年来我国声势最大、各部门协作、收效显著的保护知识产权重大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强化了监管与行政执法,加大了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全国共立案查处了十多万起侵权假冒案件,特别是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了犯罪分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营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
据统计,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全国地方各级知识产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万余人次,检查商品213万余件,查处各类专利案件2116起,罚没物品8万多件;跨部门执法协作580余次,跨地区执法协作940余次,有力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97.84万人次,捣毁制假窝点4966个;立案查处假冒案件9.07万余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757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0万余件。
2010年11月25日和12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门两次下发督办通知,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并派出督查组开展案件督办工作。截至2010年年底,各地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9万多人次,查缴盗版制品633.8万张(册),对227起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
入选理由: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成功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在国际国内树立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上海知识产权局、广东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在世博会、亚运会举办前后,积极营造完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深入开展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行为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切实落实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和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为重大国际展会及赛事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了重要保障。
上海各级工商部门作为世博商标保护的主力,进一步加强对世博会标志和特许商品的保护,举办了6个大型培训研讨会,防范世博会生产领域、商标印制领域侵权行为的发生以及流通领域商业企业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有力保障了世博会的顺利进行。广州工商系统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查处侵犯亚运标识违法行为,得到权利人及社会舆论的高度肯定。
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世博会反盗版快速反应机制,实施了世博会版权保护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净化世博市场环境;快速反应保护世博会版权;主动服务打造世博版权服务平台;形式多样营造世博版权保护社会氛围。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
入选理由: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开启了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协议,两岸将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交流与合作,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两岸知识产权的创新、应用、管理及保护水平;双方还将建立执法协处机制,依各自规定妥善处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事宜。海峡两岸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体现了两岸发展经济关系的良好意愿,对改善两岸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的知识产权环境,提升两岸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增进两岸人民的福祉,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在京召开
入选理由:2010年,中国法学会和中国版权协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盛况空前的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来自十几个国家和两岸三地的400多位专家及代表,围绕中国著作权法制的历史与现实进行广泛交流,产生了巨大的国际反响。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回首著作权制度的百年历程,总结历史经验,规划我国著作权制度的未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作家向谷歌维权
入选理由:2010年,根据作家要求,在中国作协等部门的支持下,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谷歌举行了三轮谈判和多次磋商,促使谷歌提交其非法扫描收录的21万种中国图书清单,并向中国作家公开道歉。中国作家的网络版权维权行动,体现了全社会版权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也是加强网络版权保护机制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努力,具有重要的示范和警示作用。
南通家纺市场成为WIPO全球首个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
入选理由:2010年是南通家纺市场被认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首个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头。目前,南通家纺市场年交易量近千亿元,产品远销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三大家纺市场之一。“南通经验”是中国版权从被动保护向版权创造、使用和保护并重转化的一个鲜活例证,充分体现了版权保护可以有效地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中央电视台首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使用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
入选理由:2010年9月21日,中央电视台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京举行音乐付酬签约仪式,音著协向央视颁发了使用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双方的合作表明,在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广播组织音乐付酬问题上,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有了实质性缩小。这一事件标志着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走向成熟,对于加快改善我国著作权保护环境,建立音乐著作权付酬社会管理机制,维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入选理由:截至2010年年底,31个中央国家机关已率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共采购安装正版软件1.9827万套,包括国外软件产品13657套、国内软件产品6170套。推动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是发挥政府保护知识产权表率作用的必然要求,为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环境,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18家视频网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版权保护
入选理由:在2010年深入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中,新浪、搜狐等18家视频网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有效机制,强化“先授权、后传播”意识,自觉维护版权保护秩序。这18家网站视频份额占到市场80%以上,这些网站遵纪守法、诚信自律,表明了互联网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对改善网络视频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
(按姓氏笔画排序)
1.王自强 现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
2.邢冬生 现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处长。
3.吕国强 现任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
4.刘春田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法学教授。
5.李建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前任局长。
6.吴汉东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
7.宋柳平 现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法务官。
8.张抗抗 作家,现任中国作协副主席、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
9.陈锦川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10.秦敏 现任山东省青岛市副市长。青岛市是首批入选的“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王自强
入选理由:2010年,王自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总署要求,对版权工作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推进、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他努力推动图书馆版权保护工作,并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对版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升防范侵权盗版的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在处理中国作家向谷歌维权的工作中,他坚持引导公众实事求是地看待互联网新技术条件下的版权问题,倡议理性、冷静地协商解决问题,受到业界的肯定。他对版权保护所作出的贡献,受到国际和国内社会的一致好评。
刘春田
入选理由:2010年,刘春田组织翻译了《十二国著作权法》、《十二国商标法》等工具书;与中国版权协会一起承办了盛况空前的“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并获巨大成功。他是我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的主要开拓者、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带头人。2010年,因其在我国著作权法宣传上作出的突出贡献和获得的成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记忆。
吴汉东
入选理由:吴汉东在2010年8月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发布的民法学被引证数据中名列我国民法学者第二位,在全国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20余篇论文,充分显示了他在民法与知识产权法学方面的深厚理论造诣。他为多个政府部门宣传讲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承担了十多项省部级研究项目;2010年他主持制定的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公布实施。他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抗抗
入选理由:2010年,张抗抗积极参与并呼吁全社会加强版权保护工作,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她提交了多个版权保护提案。她是我国作家集体利益的坚定维护者,被称为文学界的版权保护斗士,为加强原创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维护作家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锦川
入选理由:2010年,陈锦川参与完成了《关于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试行)》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审判规范。他领导的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获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版权保护金奖。陈锦川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近20年,审理了大量案件,发表著述200余万字,得到了业界的高度认可。
(文/中国新闻出版报 赖名芳; 图/张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