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政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企业: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全社会都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今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下发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此为契机,中国法学会拟于10月中旬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研讨会。该研讨会系“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的分论坛,已邀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指导单位,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相关业务司作为支持单位。届时将邀请中央政法委、国务院食安办和中央立法、监管部门的领导出席研讨会。
为了卓有成效地办好这次研讨会,特开展“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主题征文和创新事例征集活动,组委会将从中择优确定会议交流论文或创新事例,邀请有关作者参加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内容:鼓励和规范社会各方面包括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理论、实践经验和具体举措,以及域外理论和经验。
2. 形式和字数:(1)参加征文的,应当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言之有理有据,字数不少于6000字。(2)参加创新事例征集的,主体应当为单位,体例上一般包括如下要素:背景与起因、做法与经过、成效与反响、探讨与评论等,正文字数在5000字左右。
3. 评审和奖励:组委会将邀请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严格的评审。入选会议报告论文者或会议报告事例者,颁发证书,并提供往返机票和食宿费用。
4. 截止时间:
5. 联系方式:刘伟宁,66517773,clsfoodlaw@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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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组委会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