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聘任仪式在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三楼报告厅隆重举行。山东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尹薇出席仪式并为受聘的武树臣、杨海坤、郭明瑞三位教授颁发了聘书。
仪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主持。尹薇副书记在仪式上发表讲话。她说,在教师节、中秋节、山大110周年校庆以及新生入校四喜临门之际,在这里举行学校人文社科一级教授的聘任仪式,意义重大。首先她向受聘的三位教授表示祝贺,向新入校的研究生表示祝贺,向法学院的全体师生致以节日问候。她说,此次聘任仪式,使她想起了20世纪30年代一大批优秀学者相约携手来到山大,齐聚齐鲁,开创山大辉煌的情景。今天历史又在我们面前展现了新的一页,相信他们的聘任将给山大带来新的活力新的辉煌。她强调,目前学校已确定了在建校120周年时将山大初步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制定了人才强校、学术立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战略,为此学校也采取措施广揽英才,三位教授的受聘,就是学校实施人才战略的成果之一。相信三位师德高尚、学术精湛的法学家的受聘,对于提升山大法学学科的整体水平、实现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和培养国际化法律英才的目标,将起着重要的作用。她指出,大学承担着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创新与传承四大功能,教师任重道远,需要做出更多努力。她希望广大师生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精神,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同心同德,为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共同努力。
受聘的三位教授都是国内法学界公认的一流学者,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胸怀,有着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 。在仪式上,三位教授也分别表达了他们的感受。此次受聘,他们充分感受到山大重视人才引进人才的真诚,同时也感到沉甸甸的责任在肩。他们表示,烈士暮年,壮志不已;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一定要把自己的知识积淀传授给学生,培养好学生,切实完成好学院交给的教书育人、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为山大法学学科的发展和繁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讲话中,三位教授还结合各自的专业为新入校的研究生进行了专业指导。武树臣教授强调法律是文化生活长期积沉而成的行为规范。中国法律文化的灵魂是东夷文化,仁、礼、德、法、刑等都源于东夷文化。齐鲁文化是东夷文化的继承者,对中国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在以后的研究中,将进一步挖掘古代法律文化意涵的同时,注重发掘古代法律文化对现代社会发展有用的部分。
杨海坤教授强调宪法与行政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指出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宪法框架下的中国政治制度、社会稳定等都是国家的核心利益,而这些核心利益都与公法存在重要关系。例如,维护这些利益需要处理好公民与政府的关系。因此,在维护中国核心利益的过程中,必须大力发挥宪法与行政法学的作用。
郭明瑞教授强调私法在中国当下社会的重要意义。在他看来,自1840年代以来,中国私法文化有了百年历史。在这百年历史中,中国私法发展的理论资源主要源自于西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制定以后,中国民法开始走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其原因在于中国私法要解决的是中国的问题。因此,需要结合社会现实生活来进行私法研究。另一方面,就中国目前出现一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充分重视私权。在他看来,私法水平代表了该国的法治水平。
齐延平院长在讲话时指出,今天既是三位法学家的受聘仪式,同时也是新生入校一场生动的师生见面会。他希望法学院的学生要充满感恩之心,感恩家长,感恩老师,感恩学院,感恩学校,感恩社会;要有高贵之心,有着远大的目标,不要流于世俗;要有悲天悯人之心,对社会对人类要充满悲悯。他希望学生要充分利用学校和学院提供的各种条件,利用在校的宝贵时间,丰富自己的法律素养,为以后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山东大学校长助理、人事处处长王剑敏,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和全体新入学的2011级研究生参加了聘任仪式。
武树臣教授 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曾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北京大学教授等职。现任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等职。先后出版学术著作2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40多篇。其中多部著作被列为国家“七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并多次荣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一等奖、北京大学优秀科研奖、北京市优秀科研奖等。
杨海坤教授 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全国政协委员。曾任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苏州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和重点学科负责人等职。现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职。先后出版学术著作2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70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荣获省部级奖项20余次。
郭明瑞教授 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曾任烟台大学副校长、校长等职。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先后出版学术著作近十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荣获省部级奖项10余次,其中,《侵权立法若干问题思考》一文被评为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重大奖。(文/郑智航、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