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先生/女士:
经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研究决定并报中国法学会批准,由本会主办,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的2011年年会将于
一、年会定于2011年10月20日报到。报到地点: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
二、与会理事应交纳会务费人民币500元,其他代表应交纳会务费人民币600元,名誉会长和顾问不缴纳会务费。住宿为标准二人间(需单人间的代表请在回执中说明)。开会期间的伙食费由年会统一安排。住宿费、参观考察费自理。年会期间仅接待受邀请的代表本人。
三、需要预定返程车、机票的,请到达后及时与年会会务组联系,会务组将安排票务公司协助参会代表预定返程票。
四、凡参加年会的代表,务请于9月30日前将回执单邮至: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会议联系人:
接站负责人:
回执接收、食宿负责人:刘湘廉13708368700 xianglianliu@126.com
五、由于今年与会代表较多,如您不能出席会议,请务必通知我们,并务请不要将邀请函转让他人,会务组恕不接待持转让邀请函的代表。
非常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合作!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2011年9月10日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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