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2 来源:京师刑事法治网  作者:佚名

尊敬的 先生/女士:

经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研究决定并报中国法学会批准,由本会主办,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的2011年年会将于2011102123日在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举行,会期3天。请凭收到的盖有本会公章的通知或者邀请函参会。

一、年会定于20111020日报到。报到地点: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1020全天安排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重庆火车北站(龙头寺火车站)迎接代表(专人持“刑法学年会接站”牌)。需接机或接站的代表请务必于1010日前通知会议联系人。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及非报到日到达的,请自行乘车到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具体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8,电话(023)63118888

二、与会理事应交纳会务费人民币500元,其他代表应交纳会务费人民币600元,名誉会长和顾问不缴纳会务费。住宿为标准二人间(需单人间的代表请在回执中说明)。开会期间的伙食费由年会统一安排。住宿费、参观考察费自理。年会期间仅接待受邀请的代表本人。

三、需要预定返程车、机票的,请到达后及时与年会会务组联系,会务组将安排票务公司协助参会代表预定返程票。

四、凡参加年会的代表,务请930日前将回执单邮至: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刘湘廉老师 收(邮编401120)或邮至xianglianliu@126.com,否则住宿将难以保证。

会议联系人:卢有学老师13996369801 石经海老师 15825932976

接站负责人:刘湘廉老师13708368700

回执接收、食宿负责人:刘湘廉13708368700 xianglianliu@126.com

五、由于今年与会代表较多,如您不能出席会议,请务必通知我们,并务请不要将邀请函转让他人,会务组恕不接待持转让邀请函的代表。

非常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合作!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2011910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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