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发扬何美欢老师的法学教育理念,清华大学法学院将于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召开“理想的法学教育”研讨会(日程附后),敬邀各位老师同学参加。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1年9月1日
附:何美欢老师简历
何美欢, 1948年11月生于香港。1972年获伯克利加州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77年获多伦多大学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供职当时唯一的全球律师事务所(BakerMcKenzie),作为执业律师从事跨国法律业务。1982年回港加盟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主持多个与中国改革开放相关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此后投身学术,1988年获剑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先后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期间分别以中、英文出版了《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等十多部专著;参与中国国有企业在香港上市(H股)法律框架工作。2002年8月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任全职教授。她因应中国学生的需要、特点,独创了《普通法精要》系列课程,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2008年8月起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教授和清华大学双聘教授,2010年9月3日因病逝世。
附:“理想的法学教育:纪念何美欢老师”研讨会日程
9月24日 星期六
上午:9:00-12:00 《理想的法学教育》、《君子务本》、《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发布会
地点 清华法学院模拟法庭
主持人:车丕照
下午 2:00-5:30 法学教育教学方法座谈会
地点 清华大学明理楼一楼报告厅
主持人:赵晓力
葛云松(北大法学院):法学教育的理想
评议:沈岿(北大法学院)
自由讨论
范立波(中国政法大学):从实践中寻找法律的智慧——我对“法理学研讨课”的一些探索
评议:张龑(人大法学院)
金勇军(清华经济管理学院):我是怎么给MBA学生上《商法》课的
评议:崔国斌(清华法学院)
劳东燕(清华法学院):我是怎么上《模拟刑事审判》课的?
评议:傅郁林(北大法学院)
自由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