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在深圳市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11-09-04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1827日至28日,第九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在深圳市成功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共同主办,由北京师范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法官协会联合承办。来自中韩法学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中央和地方政法机关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第九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在深圳市成功举行

会议现场

2011827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两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主持。在开幕式上,赵秉志教授首先向与会者介绍了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历届会议的情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法官协会会长李华楠先生率先致辞,对来自中韩的刑事法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会长李用植教授随后致辞,认为中韩学者的交流不仅促进了两国刑事法学术研究,而且加强和深化了两国刑事法学者的学术友谊。接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的苗有水副庭长致辞,他介绍了中国法院承担反腐败犯罪审判工作的机构与职能,并报告了全国法院处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具体案件数量、判处刑罚的犯罪人数量、当前中国腐败犯罪的基本状况。最后,北京师范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教授致辞,盛赞了此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并认为此次会议将延续过去历次研讨会的成功经验而取得圆满的成就。

本届研讨会持续一天半,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探讨了腐败犯罪的宏观问题、腐败犯罪的原因与对策、特定领域的腐败犯罪、反腐败中的国际刑法与程序问题。第一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苗有水副庭长、韩国海洋大学崔锡胤教授共同主持。在这个单元,高铭暄教授就中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现状以及将来改革的重点问题做了主题发言,涉及到贿赂等犯罪的罪名调整和刑罚完善、财产申报对于刑事法律的意义等问题;李用植教授对韩国刑法中腐败犯罪的本质界定问题做了论述,认为腐败犯罪侵犯了社会的正义;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副会长河泰勳教授则探讨了贿赂犯罪认定中的职务不可收买性、贿赂犯罪的缓刑适用、代价关系的要素意义等问题。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对发言做了点评。

第二单元由赵秉志教授、李用植教授联袂主持。北京师范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卢建平教授对中国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及其调整问题作了分析,强调应当重视预防,逐步构建官员“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不愿为” 腐败的法律机制;崔锡胤教授则运用烂苹果理论探讨了韩国腐败犯罪的原因,在对策上认为不宜单纯强调处罚,应当注意预防;武汉大学法学院莫洪宪教授对中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做了介绍,认为对腐败犯罪,应当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韩国韩南大学法学院李振权教授对韩国教育领域的腐败犯罪状况以及应对策略作了研究。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孟燕菲处长做了精彩的点评。

第三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林亚刚教授、河泰勳教授主持。在本单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勇博士对中国刑法中公职人员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缺陷和完善问题做了发言,指出当前以数额为中心的计赃量刑模式存在难以克减之弊端,在财产刑、资格刑以及死刑配置上存在较大问题,应该予以合理的完善。随后,韩国水原地方检察厅支厅检事朴兴俊检察官、韩国灵山大学柳硕俊教授、韩国檀国大学崔豪珍教授、李定玟教授以及韩国全南大学金奉秀教授分别就公职腐败犯罪、企业秘密资金的刑事责任、医疗领域回扣行为的刑事责任、金融监管腐败犯罪等问题作了分析。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学院院长朴宗根教授则分析了中国刑法中私营企业贿赂犯罪的缺陷以及相应的完善问题。随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博士做了点评。

第四单元由高铭暄教授、崔锡胤教授共同主持。在此单元,赵秉志教授分析了中国反腐败刑事法治领域中的国际合作问题,提出了改进反腐败刑事法治的指导思想,完善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国际法与国内法衔接,健全反腐败的相关制度,重视反腐败刑事法治的人权保障等建议。北京师范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黄风教授探讨了在反腐败犯罪过程中执行外国没收裁决所遇到的资产没收的不同形态、执行条件、没收裁决执行申请的审查等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黄芳教授就《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国内立法中的转化模式问题做了发言,认为中国应该采取“纳入”的立法模式,做好腐败犯罪的预防机制、刑事定罪机制、国际私法合作和执法合作的协调与衔接。韩国全南大学柳全哲教授发言的题目是“腐败犯罪预防和根治的刑事程序”,从刑事程序的角度分析了应对腐败犯罪的具体措施。北京师范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证据法研究所所长刘广三教授对职务犯罪特殊侦查手段的优先性问题做了分析,认为对职务犯罪规定特殊侦查手段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重要意义,国家应该对此予以立法规定。接着,深圳大学法学院蒋慧玲教授做了回应和点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勇博士主持了于828日上午举行的闭幕式。在闭幕式上,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副会长河泰勳教授首先致辞,对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会议举办所进行的有效工作深表赞扬,希望两国刑法学术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取得更好的成就,并欢迎中国学者在明年聚会于韩国首尔参加第十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接着,赵秉志教授回应了河泰勳教授的致辞,指出在近十年来中韩两国刑事法学者建立了良好的学术友谊,既体现在双方的学术交流和讨论中,又体现为双方在会议之外的融洽交流气氛,为学术事业的发展做了良好的积累,实现了理论与实务的有机结合,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同时,他代表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李华楠院长、王勇副院长等为此次研讨会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工作的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出席此次会议的中韩学者致以诚挚的谢意。

会议结束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组织中韩学者进行了参观、访问,使中韩学者充分领略到大运会后深圳所呈现的崭新面貌,感受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鲜气息,并在学术互动之外进行了更为广泛的沟通与交流,加深了两国学者之间兄弟般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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