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林副会长在“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
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上的讲话
(2011年10月15日·西安)
同志们,朋友们,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汇聚在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满城飘香的西安,隆重举行“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共同讨论食品安全这一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家牺牲宝贵的休息时间出席论坛,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根本上要靠法治,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经验。众所周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形成,并且有了食品安全法,但法律的大厦不是一天建成的,仍然存在着如何与时俱进、如何更好实现“良法之治”的问题。同时,“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和遵守。只有通过公平公正的严厉执法,才能真正确立食品安全法的高度权威,使食品领域的企业守法经营成为常态乃至自觉。因此,从法治入手来探讨和研究食品安全难题,这应该是非常重要的途径。
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就中央关注、群众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食品安全等一系列法治问题,及时拿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应该说是中国法学会的职责所在。
因此,中国法学会决定举办“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为广大专家学者搭建平台,就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等专题进行宽领域、深层次的对话,以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并得到全面、准确有效地实施。这一设想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
今天举办的陕西分论坛以“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为主题,非常有意义。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全社会都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除了各级政府及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企业要加强自律之外,还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要保护和实现好行业组织、广大公众、新闻媒体对于食品安全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要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的诸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机制和制度,方便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当然,社会各方面如何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监督的水平,也至关重要。
我高兴地看到,有很多专家学者纷纷参加了本论坛的主题征文活动,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方法来探讨“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并形成了许多高水平的论文。组委会根据主题所涉及的内容和论文的情况,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标准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风险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五个专题,可以说议题很丰富。我相信,本论坛将在推进食品安全法治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产生非常有益的影响。
同时,在论坛的开幕式上,还将产生两项非常重要成果。第一项成果是,要成立西北政法大学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据我所知,这是全国法学院校第一个专门从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科研机构,也是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的第一个地区分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是我国五所政法大学之一,学科全面,实力雄厚,在我国法治建设中是一支非常重要的生力军。比如由著名刑法学家贾宇教授领衔的刑法学科,就在全国享有盛誉。我相信,西法大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将综合校内各学科的力量,团结陕西省乃至整个西北各方面的专业力量,一定会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作出特殊的贡献。
第二项成果是,举行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规范化试点”的启动仪式。镇安县是我国商务部和联合国有关机构就联合国千年发展项目“中国妇幼营养与食品安全项目”,所共同确定的6个调研和试点县之一。今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下发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我相信,在商洛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中央有关部门的政策指导和全国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镇安县一定会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规范化方面形成非常好的经验、好的范本。
下面,我主要对论坛提几点希望:
一是注重实践。“法学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再加上,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因此,论坛要格外注意实践部门的鲜活经验,注意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注意外国理论与中国国情的适应与否等问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二单元里,有上海市、安徽省、重庆市等三个省市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介绍在食品安全举报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这将大大提升了论坛的实践性。
二是注重综合研究。食品安全不仅是纯粹的法学问题。我们要邀请法学专业、食品类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管理学专业、经济学专业、新闻学专业等不同专业的学者进行联合攻关。但是目前,不同学科在破解食品安全难题上共同发力的程度还远远不足,至少法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还不够。当然,这与我国法学界从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专家学者在数量上严重缺乏有关。因此,我希望通过举办这个论坛,能引导更多的学者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引导更多不同学科的学者同场竞技、同台切磋,提升对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贡献度。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我们不仅要把论坛本身办成一场精神的大餐、思想的盛宴,而且要使论坛产生和形成更多的真知灼见,通过一定的渠道报送中央决策部门。今天来了不少实践部门的同志,我希望大家围绕地方创新事例,既要分享成功的经验,也要直面目前的困惑和亟需解决的难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提升认识。论坛结束之后,大家还要就会上提出的问题继续研究,对好的做法不断使之理论化、规范化、制度化。我想只有这样,论坛才会取得更多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这里,我还要代表中国法学会特别感谢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论坛的悉心指导,感谢中央各监管部门对论坛的大力支持,感谢西北政法大学的慷慨付出,感谢陕西省有关方面对论坛提供的热情帮助,感谢广大专家学者的踊跃参与!今天还邀请到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等十几家中央媒体的朋友,感谢你们对论坛的宣传报导和为共同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的积极努力!
最后,预祝“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