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1-10-12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0月9日,我院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南京市江苏高院会议室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徐孟洲教授、张志铭教授、姚辉教授、徐阳光副教授、办公室乔鹏主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及其他院领导、法官出席签字仪式。

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在签字仪式上致辞。他说,江苏省高院在依法独立审判、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始终走在前列,具有典型意义。法院许多鲜活、生动的案例,值得我们法学院校去学习、借鉴、研究。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江苏省高院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强强联合,不仅仅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必将对人民大学尤其是法学院的教学研究产生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人大法学院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韩大元院长代表法学院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人大法学院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合作内容非常广泛,覆盖了人员交流、法官培训、人才培养、信息共享等多个方面,将为我院在人才挂职、学生就业实习、人员培训以及最新案例研究等方面提供有利的机会。

(编辑 刘韡 余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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