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推动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央有关部门决定举办“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该论坛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指导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业务司局作为支持单位,由中国法学会主办。
10月15日8:30—17:30,“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将在陕西省西安市隆重举行。分论坛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同承办,主题为“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中国法学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同志,来自全国对食品安全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将出席论坛,并围绕“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风险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标准与社会监督”、“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专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日报、中新社、法制日报社和中央各监管部门的主要媒体近20家新闻单位将参与报道。
在开幕上还将举行“西北政法大学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的成立仪式、陕西省镇安县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规范化试点”的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