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
发布日期:2011-10-07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佚名

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

9月28日至29日,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在上海召开。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国家卫生监察专员汪建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张世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兼民一庭庭长杜万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高级法官蔡小雪和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等以及部分省市卫生系统政法干部、有关专家学者约80人参加研讨会。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王玲主持开幕式。汪建荣、杜志淳分别致辞。与会人员围绕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的承担机构及资质、法律依据等相关问题,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住院治疗的法律程序,“被精神病”事件的防范、取缔的性质及在卫生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卫生行政处罚中如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需要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的范围和内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传统中医师、传统中医诊所的功能定位、管理模式及执业范围等八个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对我国今后卫生领域的立法和执法提出了宝贵建议。会议还对卫生法制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获奖作者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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