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变动】任尔昕教授当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日期:2011-11-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甘肃政法学院副校长任尔昕教授在1013日被甘肃省委、庆阳市委任命担任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市法院院长候选人之后,1113日在庆阳市人代会上当选为中院院长。

任尔昕教授简介

任尔昕,男,汉族,1970124日(农历19691219日)出生,甘肃省崇信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履历

  1993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6月参加工作。

  19899月,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学习;

  19936月,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助教、团总支书记;19968月,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法学研究所、法学院讲师;

  20031月,甘肃政法学院研究所所长;20044月,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

  20064月,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20105月,甘肃政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20105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挂职)

  201110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

  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1113日选举任尔昕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其他兼职

  现为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甘肃省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中共兰州市委决策咨询专家。

获奖情况

  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司法部和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各1项。获甘肃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甘肃省高校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2项。

  2003年被授予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材奖荣誉称号,2005年被甘肃省政府确定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2007年被授予甘肃青年五四奖章 2008年被评为甘肃省十大杰出青年2008年被甘肃省委确定为陇原青年创新人才2008年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园丁奖2010年被评选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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