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1年年会在昆明召开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法大  作者:佚名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1年年会在昆明召开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1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学术研讨会”于11月18日至20日在云南昆明召开,会议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主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大学法学院承办。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国内各高校、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其他实务界的20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国际法学院书记兼副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杜新丽教授,国际法学院齐湘泉教授、朱子勤副教授、曾涛副教授及数名国际私法博士研究生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费宗祎,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徐宏博士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高晓力博士分别就“《适用法》的出台意义”、“国家豁免”和“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主报告。黄进校长作为学会会长在开幕式上致辞,并主持了主报告会。

本次会议围绕刚刚颁布一年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其一般规定研究、民事主体法律适用、婚姻家庭、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关系法律适用等七个问题展开研讨,并分四个小组进行了20场讨论。杜新丽教授、齐湘泉教授分别做了发言,并和与会者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本届年会正值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由司法部管理划转中国法学会管理后的第一次年会,闭幕大会通过了新的章程,并产生了新一届的领导机构。黄进教授续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赵相林教授被聘为顾问,杜新丽教授和宣增益教授续任副会长。

黄进作了会议总结发言。他指出:这是一次团结的、有特色的、有成效的大会。200余名会员参加大会,收到近200篇论文,与前届会议相比,不仅数量上增加了,而且质量很高。学会进行了换届,同时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在会上也发表专题报告,这有力推动了学术碰撞、交流和传承。学会还决定抽调部分学术力量,参与到《国家豁免法(示范法)》的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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