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2日上午,由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筹备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暨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筹)成立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就“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建设”、“法律社会学教学问题”、“法律社会学研究问题”等学术问题展开交流与研讨,同时选举产生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并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郑杭生教授,中国社会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研究员等出席此次会议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党委书记、社会学系主任、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郭星华教授主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众多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分为开幕式、大会发言、大会选举、学术讨论四个阶段进行。开幕仪式上,郭星华教授对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随后,程天权教授、王利明教授、谢寿光研究员、郑杭生教授依次为会议作了开幕致辞。
程天权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各位专家学者齐聚人大,共商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共同见证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筹)的成立,这对我国法律社会学学科的发展,以及法治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将产生重要影响。他强调,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时代背景之下,法律社会学是一个大有前途的学科领域。学科交融是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法律社会学要为推动社会科学的学科交融做出表率。同时也要在要在回应中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所提出的重大问题中展现自己、发展自己,并积极发扬“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精神。
王利明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如何处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和社会学家面临的重大问题。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大转型时期,同时也是法律变革最活跃的时期、法治要求最强烈的时期。大力发展法律社会学,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他希望,即将成立的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筹)能够在推动法学与社会学两个学科之间的资源整合、思想交流方面发挥突出的作用,为我国法律社会学的繁荣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寿光研究员在致辞中首先回顾了中国社会学会自1979年3月成立以来的发展历史以及学会运行体制改革的历程。他表示,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筹)的成立是中国社会学会的巨大进步,而所有这些都是法律社会学领域的同仁们共同努力的结果。谢寿光研究员还代表中国社会学会指出,法律社会学的发展正当其时、大有作为,未来要进一步推进法律社会学的学科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内法律社会学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郑杭生教授致辞中首先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历程。他强调法律社会学都已经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分支学科,它不仅成为社会学和法学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的重要突破点,也以其独特的研究视角为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郑杭生教授指出,我国的法律社会学研究一定要有理论自觉意识,要提升法律社会学在世界法律社会学格局中的学术地位和对于转型中国实践的回应能力,从“立足现实,提炼现实”、“开发传统,超越传统”、“借鉴国外,跳出国外”三方面入手促进法律社会学的理论自觉,提升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学术话语权。
开幕式之后,与会代表集体合影留念,随后会议进入大会发言阶段。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朱晓阳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李瑜青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应星教授等分别就各自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大会发言。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党委书记、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郭星华教授在随后题为《从摒弃到尊重——现代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的大会发言中,阐述了中国两项司法改革的文化意涵,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路径进行回顾与反思,同时提出了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思考。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陈春龙研究员、上海大学法学院李建勇教授等专家学者针对大会发言进行了简短的提问和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刘作翔研究员对大会发言进行了点评。
下午的会议正式进入大会选举阶段。首先,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党委书记周大鸣教授宣读了理事候选人名单并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表决通过理事名单。随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军宣读了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并作简要说明。全体理事投票选举产生常务理事,并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冯仕政副教授宣读投票结果。大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推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并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会议推选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党委书记、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郭星华教授为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何明升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李建勇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李瑜青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刘作翔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应星教授、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党委书记周大鸣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朱晓阳教授为副会长。常务理事会决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冯仕政副教授为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黄家亮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张善根博士为副秘书长。
大会随后进入学术交流与研讨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就“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建设”、“法律社会学教学问题”、“法律社会学研究问题”等展开了热烈而诚挚的学术交流与研讨,对社会学与法学合作平台的构建提出众多建设性意见。
首任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郭星华教授最后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崭新开始,标志着社会学与法学新的合作平台的正式构建,它将对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发展做出适应时代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