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1-11-10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1年11月10日  作者:佚名

本报讯 (记者 娜)115日至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承办,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牵头协办的第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京举行。来自破产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以及全国法院系统、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的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中国破产法论坛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中华全国律师学会副会长王俊峰和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以及中央智库——当代世界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孔根红分别发表主旨演讲。

本届论坛主要围绕破产法律制度完善与投资环境、政府在企业破产中的积极协调作用、破产程序中企业职工的权益保障、政策性破产退出后国有企业破产问题研究等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藉此为最高人民法院新破产法司法解释的制订提供立法完善意见。

据悉,自新破产法颁布施行以来,中国破产法论坛每年举行一次大型高端会议,并出版《破产法论坛》论文集。目前,该论坛已成为中国影响力最大的破产法研究和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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