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公告(2012年)
发布日期:2011-11-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一)非应届毕业生(指海外归国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及其他单位调入人员)

需求专业

学位要求

毕业学校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人数

法律史

法学博士

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一流高校

教授、副教授、讲师

教授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副高以下不超过35周岁

海外留学人员优先考虑。需有一年以上(含一年)教学经历并已在国内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有半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

1

民商法

法学博士

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一流高校

副教授、讲师

35周岁以下

海外留学人员优先考虑

1

知识产权

法学博士

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一流高校

副教授、讲师

35周岁以下

海外留学人员优先考虑

1

环境法

法学博士

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一流高校

副教授及以上

教授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副教授35周岁以下

海外留学人员优先考虑

1

国际法

法学博士

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一流高校

副教授、讲师

35周岁以下

海外留学人员优先考虑。专业方向包括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优先考虑;英语熟练

1

比较法(私法)

法学博士

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一流高校

讲师

35周岁以下

海外留学人员优先考虑。熟悉英美法;有一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

1

注:法学院2012年招聘不限于以上专业,欢迎法学各专业优秀人才投寄简历。

(二)应届博士毕业生(非本院)

需求专业

学位要求

毕业学校要求

其他要求

人数

法学

法学博士

国内著名高校

学术研究能力非常突出,已在法学类顶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年龄30周岁以下。外语熟练。

2

联系人:洪荞

联系电话:82509215

联系邮箱:blueglass2012@sina.com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