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启事(2011学年度)
发布日期:2011-11-02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法学学科。

  职位:教授1

  副教授3名(其中1名面向校外招聘)

讲师2名(面向校外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须取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不少于5篇),其中应当在一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者在法学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②有独立完成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

  ③主持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包括主持人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一项部省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前三名以内)。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须取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者有2年以上讲师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任现职以近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② 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包括主持人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前三名以内)。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者不做要求),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30周岁以下(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攻读博士期间),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于重要刊物(第二作者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相应的职位申请表。

(请从http://www.sysu.edu.cn/2003/rczp/bgxz.htm下载)

(二)其它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7 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不少于 5 篇)、学术著作1部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5 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3 篇)或代表作3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 篇)及学术著作或教材(第二作者以上)1部、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3、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内(应届博士毕业生请提交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作2 篇或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1部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应届博士毕业生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法学院。报名截止时间:20111031日;2012331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徐忠明院长

  联系秘书:潘蓉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37078

Emaillpspr@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法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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