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培育与文化强国战略”研讨会在法大召开
发布日期:2011-11-0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佚名

1027,为响应十七届六中全会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以“法治文化培育与文化强国战略”为主题的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校长黄进教授、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终身教授李德顺等学者发表了观点。

黄进校长首先作了“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大的历史使命”的主题发言,他指出,第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实际上是中国迈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

黄进教授认为,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社会主义文化应该是在社会主义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而法治文化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尤其应当是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法治文化是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施法,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社会方式。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必然要从法律制度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内核,从法治体系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培育。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选择,因为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在法治,市场经济的本质在法治经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也在法治,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法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当务之急。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肯定,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特征和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李德顺教授认为,树立法治理念,加强司法系统建设,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权威,不仅是对大众的普及教育、宣传教育和组织管理的问题,更是涉及到司法系统本身的理念、行为方式和行为原则的问题。所以他理解的法治不仅仅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手段,而是成为举国上下在政治生活当中普遍遵循的规则,普遍实现的一种生活方式。

马怀德教授总结时谈到,中国法治文化的培育,要解决四个问题:一是执政者要率先垂范。政府要守法,政府的高官、企业的高管要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才有可能在真正意义上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血脉中;二是媒体要正确引导。媒体的理性和规则意识、自律和宣传规则对整个社会起着很大的作用;三是教育者要大力推进。教育和培训不能只局限于具体的法律法条,而是要宣传一种法治文化,让法治观念深植社会每一个成员特别是官员的心中;四是民众要学会理性思考。目前社会的一些乱象,以及社会诚信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建设的问题,是我们缺乏有效的、强大的保障体系所造成的。因此,推动中国的法治文化对整个文化强国建设有很重要的意义。(法制网记者 蒋安杰)

文化强国离不开法治文化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法治文化在整个文化强国战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搞文化强国还是法治国家建设,都应该高度重视法治文化的建设,因为法治文化体现的是法的精神、法的理念,所以跟文化是一体的,跟先进文化、跟文化强国战略是一体的,而且是法治国家实现的必由之路。200854日温家宝总理来我们学校视察时曾经和学生座谈说过一句话,他说,你们学校大门口立着一块大石头,上面写“法治天下”。法治天下,就是法比天大,他说抓住了法治精神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宪法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和尊严,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段话概括归纳了法治精神的要义。

法治文化就是强调法的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是强调规则的统一适用,强调平等适用,强调程序,强调民主,强调理性,强调尊严。所以如何培育中国的法治文化,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学校,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我觉得还是要看到今天在中国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障碍在哪里。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是人治中封建色彩的东西。我们所说的封建中的专制跟民主制度、共同参与、沟通的民主制度是不一样的。我们说的非理性和现在法治所强调的理性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在中国要推进法治建设,我觉得的确要改造封建的人治文化来实现法治的要求。如果这个文化不改良、不改进,我觉得就像沙漠上是永远建立不起法律大厦的。我们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搞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法制教育,无非是在一点一滴把我们所希望的、期待的理想法治普及给社会公众,但社会公众也好、领导干部也好,对此不是自动接受的,跟他们的理念、利益发生冲突时,这个期望可能就会变得很纠结了。

我认为,在中国培育法治文化,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学校发挥作用,要看准几个问题,执政者要率先垂范,媒体的传播理性要规则自律,发挥教育的作用,民众要有理性。推动中国的法治文化对整个文化强国建设有很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像政法大学这样的机构所承担的责任,的确是很重大的,我们法大应该有担当和责任。

法治文化是新的政治文明体系

□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怎样界定“法治文化”,与我们对概念理解的层次有关。对“法治”和“文化”的理解有不同的方式,也有不同的层次。但我认为,“法治文化”主要是区别于“人治文化”的一种新的政治文明体系。所以,法治不应该仅仅被理解为司法系统和司法部门的事,而是国家政治的实质特征和核心内容。以这样的政治内容为核心,变成我们社会的公共政治生活实践,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那么我们的社会文化就是一种法治文化了。所以我理解,法治不仅仅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手段,而是成为全国举国上下在生活中普遍遵循的规则,普遍实现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是我所理解的法治文化概念。

那么,法治文化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法治精神得以社会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是按法治精神实践的方式、过程和实现的结果。因为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很复杂,我们就要注意从总体上深刻地理解法治的精神实质和实践导向,关注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现实问题,通过具体切实的工作,推动法治建设。

法治精神,注重对人的权利、责任的分析与界定。我觉得,法治精神其实就是一种规则意识,就是在具体事情上对人的权利和责任加以具体规定和分析,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规定每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在权责问题上不依法做具体分析,而是感情用事,就是在用一种德治主义否定和取代法治。

理解法治精神,就是要切实倡导公平正义。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为目标,依靠民主和法治来推动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推动整个文化的发展进步。

文化强国之强,光有大规模的文化产品和很高的文化经济效益是不够的。尤其要在建设当代中国自己的、引领社会思想的法治理念、理论和思想上下功夫,在培养法治建设的高端人才上下功夫,最终实现文化强国、法治强国。

法治文化的核心是依法而治

□于飞(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什么是法治文化?按照我个人的理解,法治文化核心之一,就是依法而治,是社会民众对社会调节方式普遍的内心认同。现在中国与西方的差异不是高楼硬件和现代化设施,而是软件、制度和人的精神。美国与德国民众普遍具有对制度的敬畏感和信赖心理,而我们是缺乏的。依靠凝结了人的一般理性的制度去调整社会,从而避免了依靠人去控制社会时无法排除的个别人一定会有的缺点和缺陷,这便是依法而治。法治一旦脱离了制度和工具层面,到了文化层面,它的核心恐怕应当是社会公众对法律、对制度的敬畏感、信赖感和依赖感。以此为核心的法治文化渴望建立人们合理而稳定的预期。

同时,法治文化中还有一个必须强调的要素,就是媒体反复提到的诚信。诚信是道德规范,法律与道德并非是矛盾对立,恰恰是相辅相成。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信原则,该原则在民法通则中位阶和效率极高,被作为帝王条款,诚指诚实不欺,信指恪守诺言。诚信原则使诚信成为一项法律义务,成为当事人行使一切权利,履行一切义务时的行为准则。就像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以诚实者的标准要求自己,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兼顾他人以及社会利益,从而实现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可见诚信也符合和谐社会的本质。

以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为核心,尤其是我们研究普遍的一般价值化的民法基本原则,如何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具体化为一个个妥当的判决;研究一个抽象的概括条款到一个具体妥当的司法判决之间的路应该如何追寻,此即所谓概括条款的具体性。

我认为,如果能够将法律程序研究透彻,并真正实践于司法判决中,也就为社会诚信的建立奠定了坚如磐石的根基。由此,法律和文化结合起来,法律原则与文化体系结合起来,便落在了社会和民众之间,我想这就是法治文化形成的一种方式。

综上,法治文化的核心是依法而治,尤其是民众对这种社会调整方式的内心认同,诚信是法治文化必不可缺的一个要素,而法学和民法学的研究,正可以为这些核心和要素给予一个有力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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