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东燕副教授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于2003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并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劳东燕副教授惯常于宏大叙事的手法,自其博士求学期间便已开始关注“风险刑法与刑法基础理论”这一议题。本场讲座的所谓“当代刑法理论中的实质化思潮”便与刑法基础理论的嬗变、现代国家与公民关系的变迁、国家刑罚权的延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刘明祥教授简短地开场白之后,劳教授登上发言台,向我们娓娓道来“刑法的刑事政策化”这一现象。劳教授的报告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事实梳理与描述部分,即刑事政策化对整个刑法理论,包括犯罪论体系、具体理论以及构成要件的解释等,所产生的影响。对“刑法刑事政策化”的梳理是整个报告的一个背景,是我们对此进行反思的基础。第二部分则是对刑法理论实质化的本质及其源起的分析,劳教授认为刑法刑事政策化,即刑法扩张的背后,是国家、经济和社会中越来越多的领域日益理性化、官僚化和法治化。在这样一种民族国家向现代国家转轨的过程中,就已有刑事规范而言,处罚日益严苛、刑法解释工具化地去填补漏洞;就刑法外部领域而言,日益地犯罪化,可罚的行为日益膨胀。第三部分为对“刑法的刑事政策化”现象的解读与反思:刑法的刑事政策化与机能主义刑法观是密切关联的,在机能主义刑法观之下,刑法日益地被工具化。过度的工具化,则会丧失刑法自身独立的品格。正是存在这样的风险,劳教授则提供了三种规制刑事政策化危险的可能的路径,即通过解释方法位序的排列、教义学的限缩以及实体宪法审查来防止刑法过度地刑事政策化。
劳东燕博士的演讲立意深远、气势恢宏、发人深思,因而在结束之时获得了持久的掌声。在紧接着的主评人点评阶段,曲新久教授在基本认同劳教授的学术立场的同时,指出“刑法的刑事责任化”不能也不应否定个人的、主观的责任主义立场,并强调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实质上就是宪法法益。车浩副教授在肯定劳教授宏观研究视角的同时,对劳教授的演讲进行了商榷。车浩副教授强调宏大叙事方式本身可能难以甄别具体现象间的联系,存在臆想或者抹杀重要联系的可能。此外,车博士担忧,由于刑事政策的地方性特点,以一种世界性眼光去理解“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可能会丧失中国学者的主体意识。时延安副教授则从赞许劳教授立场的角度,提出了“刑法本体的重新解读”这一当代命题,强调通过转换维度、转换概念的方法来重新理解刑法。
此后,刘树德法官、王世洲教授、梁根林教授、周光权教授、冯军教授以及部分同学分别就这一主题进行了相应的点评与提问,劳教授则一一作出了回应。整个论坛在智慧的火花不断撞击出来的氛围下,持续了近3个半小时,在22点左右,本次论坛圆满的结束。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每月举办一次,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联合举办,由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提供赞助,旨在展现当代刑法学术前沿基本立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专题性、系列性、学术性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