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1-11-01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0月26日,我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暨2011年度“贸仲委国际商事仲裁论文奖学金”颁奖仪式在明德法学楼贵宾室举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院长韩大元教授、贸仲委上海分会秘书长高菲、监督处姚俊逸、拓展处副处长梁华和我院韩立余教授、杜焕芳副教授以及党委副书记郑小敏、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乔鹏、团委常务副书记邢姝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郑小敏副书记主持。

人大法学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双方的协议及商谈形成的共识,学院将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和交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在法学院设立“贸仲委国际商事仲裁论文奖学金”,鼓励和支持法学院学生开展国际商事仲裁的学术论文写作;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商事仲裁学术研究的交流合作和资源共享;法学院继续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供仲裁培训支持;双方共同开发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高端课程、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商事仲裁的模拟法庭等课外实践。

人大法学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于健龙秘书长简要介绍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回顾了与人大法学院的合作历程。他对法学院的学术理想、雄厚的师资队伍、严谨求实的学风、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以及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表示由衷地钦佩,希望我院和贸仲委作为各自领域的“领跑者”,能够实现“强强联合”,共同推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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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副书记兼副院长在讲话中对贸仲委对我校、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长期关心、充分信赖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充分肯定了双方广阔的合作前景,期待双方能继续深化在各领域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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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拓展我国国际法律交流和促进中国法治建设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向于健龙秘书长一行介绍了我院的历史发展和建设成就,特别介绍了我院的国际化战略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他表示,人大法学院非常珍惜此次与贸仲委的合作,将积极、认真地履行协议内容,同时也希望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国际化建设水平。

人大法学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

随后,梁华副处长介绍了本年度“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论文奖学金”的评审情况。经过公平、严格的评审,我院康攀、李永宁两位同学的论文获得本年度奖学金。于健龙秘书长、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向两位获奖同学颁发了证书和奖金,并与他们合影留念。(文/宋涛 马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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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魏渝萱 余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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