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大学“党政办公室”主页的任免文件得知,吴泽勇教授自即日起担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景良教授不再担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一职。
吴泽勇,1975年生,河南商城人,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1997年在河南大学政治系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在河南大学法学院获得诉讼法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2004年11月-2006年9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9月-2007年9月,受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在德国弗莱堡大学访问研究。2008年8月-2010年4月,受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在德国康斯坦茨大学和(汉堡)马克斯-普兰克国际私法与比较私法研究所访问研究。2004年获得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奖;2005年获得中国诉讼法学会青年学者优秀科研成果奖论文一等奖。自1998年起,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译著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福特基金会项目若干。
2010年5月,吴泽勇教授入选中国法学创新网“新秀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