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现已开始进行2012年度博士后的具体申报工作。根据学校规定:(一)博士后申请人不得超过40周岁。(二)申报人员博士毕业不超过5年。
请欲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务必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到院办洪荞老师处。我院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审核申报资格后举行面试遴选。遴选时间地点明年3月再行通知。有关申报情况欢迎电话或邮件咨询。
联系电话:82509215,e-mail: blueglass@vip.sina.com
申报材料包括:
1.博士后申请表4份(请先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同时将网上申报表格打印4份)
2.辞职证明 (现为在职申请者提供)或高校教师脱产证明。
3.统分证明(应届博士提供)
4.博士学位证明(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生可缓交)
5.思想政治鉴定
6.身份证、结婚证、独子证
7.相关成果清单
法学院
2011年12月26日
(编辑 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