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资格
(1)目前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在读统招统分博士生,并能于2012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以及现正在国外攻读并即将取得博士学位或新近回国尚未就业的博士;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年龄原则上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签名)及详细简历
(2)提交个人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3)3份代表性学术成果
(4)两封推荐信(含导师一份)
(5)进站后的初步研究计划
(6)统招统分证明(留学归国人员不用提供)
欲申请来法学院做博士后的人员,请于2012年2月20前将以上材料寄至法学院人事办公室。
E-MAIL:lawbjdx@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11人事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