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发布日期:2011-12-13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2月10日至11日,“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历时两天。来自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菲律宾、越南、蒙古、澳大利亚以及我国港澳台和大陆地区的100余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和法学家,共计150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

“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孙长永、日本一桥大学校长山内进等出席了论坛开幕式。开幕式由我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首先致开幕辞,他指出,伴随着亚洲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亚洲政商界领袖们也在不断发出属于亚洲的共同的声音,包括法治领域在内的区域合作、国际交流越来越彰显其重要价值。亚洲各国最有影响力的著名大学的校长、法学院院长及法学家齐聚一堂,就共同关心的全球化背景下法学教育的合作与交流进行探讨,并共同庆祝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的成立,适逢其时,意义重大。

“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致辞中说,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深化,各国法律和司法制度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交流融合,取长补短。“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作为联系亚洲各国法学教育的良好平台,对推动亚洲法制一体化的进程,维护亚洲地区和平与稳定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对亚洲乃至全世界法学教育、法治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日本一桥大学校长山内进提出,现在的世界政治和经济秩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的意义和存在感明显越来越大。在这样的一个大变革时代,亚洲各国广泛性合作的必要性越来越大。期待亚太法学研究院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共同构建“亚太地区知识共同体”。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孙长永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发展完善,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面对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机遇与挑战,我国积极与亚洲各国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法学、法律领域的交流合作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局面。本届论坛对推动亚太地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交流和发展,促进亚洲法制的进步与亚洲法律共同体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亚洲一体化的实现和本地区及世界法治的文明进步产生深远影响。

“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在发言中针对此次论坛提出了教育部准备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旨在为中国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卓越法律人才,特别是培养精通亚太区域各国法律、具有良好的国际化视野、最新的知识结构的多元化法律人才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表达了对于亚太法学研究院培养国际型卓越法律人才的殷切期望。

“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我院院长、亚太法学研究院院长韩大元最后指出,本届论坛的举办,旨在让亚洲各国法学界同仁相互了解不同国家法治发展和法学教育事业的进程,共同分享各国经济、社会与法律发展的有益经验,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共同推动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世界法治文明的健康发展。论坛也将对推动亚洲法制一体化的进程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后,将肩负起国际化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国家战略决策咨询、地区政治经济共同体推进等重任。亚太法学研究院作为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将继续立足人才培养,投身国际合作。他希望将“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加以定期化,每两年举办一次,使亚太法学研究院成为亚太地区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基地和平台。

“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在开幕式上,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的决定》。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最高人民法院张军副院长以及日本一桥大学校长山内进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的成立揭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和菲律宾华侨李伟利进行了亚太法学研究院合作的签字仪式。李伟利先生投入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的设立和发展,积极探索我国高校法学教育领域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

“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第三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成立仪式隆重举行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全球化背景下亚洲法学教育的机遇与挑战”,下设三个分议题为:亚洲法学教育的现状及挑战、亚洲法学教育新的合作机制、亚太区域一体化与法学教育的未来。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以主题发言和自由讨论的形式共同就各分议题进行了研讨。

第一议题“亚洲法学教育的现状及挑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振民院长和印度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R. Venkata Rao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长近江幸治教授、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院长朴鲁馨教授、越南胡志明市国家大学法学院院长Pham Duy Nghia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Solongo Damdinsuren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贵国教授分别针对这一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第二议题“亚洲法学教育新的合作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和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基植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学院出口雅久教授、越南社会科学院国家与法律研究所比较法学部主任Bui Nguyen Khanh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朱景文教授先后发言。

第二阶段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和西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Bill Ford 教授主持。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院长村冈启一教授、菲律宾圣托马斯大学法学院院长Nilo T. Divina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院长郭明政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春燕教授分别就会议议题阐发了自己的观点。

第三议题“亚太区域一体化与法学教育的未来”是与会者普遍关心的议题。第一部分的讨论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Stephen Girvin教授主持。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院长鲇京正训教授、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完溶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力教授和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围绕会议议题作了发言。

第二部分的讨论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和韩国延世大学法学院院长申鉉允教授主持。庆北大学法学院院长权赫宰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教授、菲律宾大学法学院院长Danilo Concepcion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分别就该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会议最后,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东副教授主持了闭幕式。在闭幕式上,与会嘉宾进行了综合讨论,通过了《北京宣言》,提出了筹备“亚太地区法学院院长协会”的建议,在2013年召开第四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之际正式成立。

“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此前已成功举办两届。2001年12月,第一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主题为“21世纪亚洲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来自亚洲12个国家和地区近100所大学的法学院院长及法学家参加了论坛。2004年11月,第二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在海南省举行,主题为“高级法律人才培养与中日韩法学教育改革”,来自亚洲各国的法学院院长和法学家就会议议题展开讨论,成果斐然。

在本届论坛上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批准成立,隶属于人大法学院,旨在加强东亚共通法、亚洲法制一体化研究与学术交流,推动区域法律一体化进程中的法律文化交流,为实施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卓越法律人才,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据悉,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是集教育、研究、政府战略咨询等为一体的,横跨法学、经济学、商学、国际关系等领域的综合性教育研究机构。该机构立足亚太地区,通过开展国际合作,致力于培养精通亚太区域各国法律、具有良好的国际化视野、系统的知识结构的多元化法律人才,从而为推动“东亚区域一体化”以及亚太法治的长足发展培养人才。

(编辑 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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