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五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广州召开
发布日期:2011-12-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2011年11月30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五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广州江湾酒店隆重举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董松根、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中国法学会调研部主任方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市委副秘书长林道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研究会副会长于健龙,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研究会副会长陈忠谦、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研究会副会长丁伟及国内部分仲裁机构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另外,参加本届论坛暨年会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国内部分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法学高等院校、企业、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180余人。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五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广州召开

董松根会长、陈国副市长和卢云华司长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开幕式由于健龙副主任主持。

董松根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贸易大国和经济大国。世界都在关注着中国。近几年,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和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已从吸引外资为主,转变为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并重,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

因此,避免中国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成果,因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不当而丧失国家和企业的正当权益,成为我国仲裁界的光荣使命。这也对我国仲裁实践和理论研究,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中国的仲裁界以及与商事仲裁有关的社会各界,要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增强中国在国际仲裁界的参与意识和话语权。要为建设我国公平和谐的经济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陈国副市长对中国仲裁法学研究2011年年会暨第五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广州召开表示欢迎。希望藉本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推动广州仲裁事业的发展,为完善广州城市发展功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卢云华司长表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的发展呼唤并催生理论的建树和学术的繁荣。希望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能一如既往地继续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继续坚持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紧密团结广大会员,既要出精品又要扶新人,为繁荣仲裁法学作出更大贡献。也希望全国仲裁界的同志们继续支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工作,为中国仲裁法学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五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广州召开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在本次年会暨论坛上作了《与时俱进的贸仲新规则》的讲演,就2012即将实施的贸仲新规则修改突出国际化特色、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设计的进一步完善;程序设计的重大革新以及机构及职责等几部分作了阐述。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五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广州召开

本届年会上,中国法学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向从154篇论文中评选出的18名 “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颁发了奖状。

本届年会主要围绕仲裁界普遍关心的《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仲裁部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自2004年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发起,会同全国30家国内仲裁机构共同成立。八年来在中国贸促会、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高等院校以及全国仲裁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创立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理论,推出了一批优秀的科研成果,扶植了大批既通理论又懂实践的专门人才,为促进仲裁学术繁荣、推动中国仲裁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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